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9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本县生态绿道和生态廊道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并于9月30日印发《关于生态绿道和生态廊道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以下简称《视察报告》)。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题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形成办理落实《视察报告》的报告,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高标准建设生态绿道和生态廊道
绿道方面,本县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各类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相关要求》等绿道建设标准规范,明确路幅宽度、铺面材质及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严把验收关,县体育局在市体育局指导下开展项目验收,确保所有新建绿道达到统一的建设标准体系。此外,为提升健身步道建设成效,积极争取市对崇明的政策倾斜,已建成的竖新镇、三星镇、建设镇、新村乡、长兴镇和南门防汛大堤健身步道均在长度、宽度方面高于标准水平。下阶段,县体育局将积极争取市体育局加大支持力度,并与乡镇积极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水平。
廊道方面,县建设管理委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农委、县财政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2016—2018年崇明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对生态廊道建设主体和指导、服务、监督工作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为确保标准要求执行到位,下阶段将委托第三方对各乡镇的廊道建设情况进行质量检测及验收,从而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确保各乡镇的廊道建设品质。
二、关于高效率使用生态绿道和生态廊道
一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组织策划《东方体育报》《新民晚报》和崇明电视台等多家岛内外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提高公众知晓度;通过“上海崇明”微信号、“崇明智慧体育服务云”等新媒体形式,向广大群众推送生态绿道和廊道信息。二是优化规划布点。根据《崇明县生态廊道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主要以骨干道路“三横十五纵”为主体框架,以乡镇辖区内串联美丽乡村、旅游景点等主要景观的道路为廊道辐射面,打造“一镇一品”或“一村一品”的镇村级公园和绿地小品,并在建设过程中预留生态绿道建设空间。三是完善配套设施。随着建设的持续深入,生态绿道和廊道布局将更加科学合理,在此基础上,将逐步设置可供村民、游客赏玩和休憩的必要设施,以满足各类人群在观光游览和健身锻炼等方面的需求。
三、关于高水平管理生态绿道和生态廊道
绿道方面,一是开展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大普查,将各乡镇的生态绿道、健身步道及配套设施全部纳入普查范围,形成设施台账。二是扩大政府购买维修服务范围,计划于2017年起将生态绿道及配套设施全部纳入政府购买维修服务范围。三是加强对乡镇日常开放和使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估,每年对各乡镇开放管理工作进行评比,督促各乡镇更好地管理维护生态绿道。
廊道方面,根据《崇明县生态廊道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养原则强化管理。由县建设管理委会同县农委制定和更新管养标准和办法,县财政提供养护资金保障,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建立起网格巡查和社会化养护相结合的专门力量,强化林木养护、病虫害防治、防火安全等工作,确保廊道内林木成活率100%、设施设备完好、生态环境整洁宜人,引导群众安全、文明的享用生态廊道
建设成果。
特此报告。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