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51015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崇府人〔2015〕29号
成文日期:
2015-09-09
发布日期:
2015-09-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崇明县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郝炳权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 菁 副县长
副组长:黄 强 县教育局局长
姚李超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郭 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璠 团县委副书记
牛 扬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晓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宋 张 县妇联副主席
沈 东 县体育局副局长
沈贤良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陆 军 县科委副主任
季晓云 县文广影视局副局长
郁 涛 县旅游局副局长
施 俊 县残联副理事长
施 斌 县环保局副局长
梅雪松 县农委副主任
黄 晖 县财政局副局长
龚宇美 县编办副主任
薛永红 县文明办副主任
崇明县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黄强、姚李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崇明县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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