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县人民政府201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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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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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崇明县人民政府201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崇明县人民政府201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一、综合工作
  继续推进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2015年预算调整和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开展市委科创中心建设调研崇明分课题研究。出台本县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完成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产权登记,开展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工作。推进本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工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债务置换和资金安排工作。做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工作。
  二、生态岛建设
  (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启动编制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制定清洁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东平、新海两镇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项目。加大农村中小型不规范养猪场综合治理力度,推进55户农村中小型养猪户减量工作。完成老滧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继续推进南横引河东段及鸿雁河、涨水洪南段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启动2015年度中小河道轮疏工作。推进港沿、城桥、横沙、新村等乡镇农田设施农林水项目建设。开展海塘养护社会化、专业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园区规划编制。完成1.57万亩公益林建设前期工作,继续开展公益林企业化养护试点。完善生态环境预警监测评估体系,启用县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基地,建成东滩大气自动监测站。
  (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编制新能源车辆发展及充电设施规划,启动陈家镇和南门公交场充电桩位建设。完成前卫风电场扩建二期工程建设,推进北沿风电场二期、东旺沙风电场等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推进华电能源利用项目等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建设。抓好园区和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基本完成清洁能源年度替代任务,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三)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出台本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意见。推进生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和优化项目建设成效,迎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验收。
  三、经济转型升级
  (一)科技创新。主动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不断深化“汇创崇明”活动内涵,加强创客基地功能建设,开展“创业马拉松”等创业活动。推进实施2015年度市科委科技支撑崇明生态岛建设专项,编制完成项目指南。开展2016年度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认定第三批县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工业和园区。推进2015年第一批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上报第二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继续推进工业区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崇明工业园区总部经济园建设,完成妙柱生物地块土地出让及环评等相关工作,开工建设龙宝路等道路。启动富盛经济开发区创智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室内外配套工程。推进长兴产业园区海洋科技港项目建设,完成上海船研所项目土地出让工作。推进智慧岛数据产业园总部大楼建设,继续推进相关地块收储工作。
  (三)旅游。编制全域5A创建工作方案。完成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发展战略策划和核心景区品质提升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森林公园地区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东平草堂精品酒店装修设计方案调整,继续推进森林公园地区6号地块项目。完成西沙·明珠湖地区旅游集散中心环评和工程可行性报告。举办2015上海崇明森林旅游节相关节庆活动。继续完善崇明旅游网、官方微信等新媒介,加大旅游推广和营销力度。大力推进生态绿道建设,完成标识标牌、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景观廊道和水系景观建设,完成相关项目立项。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原则,推进开心农场建设,开展实施区域农宅租赁和土地流转,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规划评审工作。
  四、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规划和土地。完成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开展堡镇、新村乡郊野单元规划(2.0版)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三星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方案设计。加快推进58公顷“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做好出让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二)重点地区。长兴地区:继续推进中船长兴二期和中海运长兴二期动迁工作,完成圆沙社区动迁安置房项目土地出让。完成上海工程技术管理学校长兴校区室外总体工程。开工建设长涛路等基础设施项目。陈家镇地区:推进配套商品房9-18期项目主体施工,开工建设19、20期项目。推进瀛湖一期工程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启动东滩思南路幼儿园、上海实验学校附属东滩学校基础施工。推进北沿公路一期、裕鸿路二期等道路建设。城桥新城地区:推进6号、8号地块配套商品房和百联崇明商业广场项目。加快新城滨江地块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崇明大道(宝岛路—淡云路)新建工程。
  (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协调推进轨道交通19号线项目,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化优化线型方案。加快供水集约化进程,完成崇西水厂和堡镇水厂建设,推进城桥增压泵站和堡镇增压泵站建设。继续推进申能崇明燃气电厂出线工程建设。陈家镇天然气调压站建成投运。推进陈海公路东段改造工程和2015年度市政道路和公路大中修、农村道路建设。加快长横对江渡码头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80座公交候车亭。继续推进500个低电压台区电网改造。推进本县全域无线网络覆盖建设和智慧村庄试点建设。
  五、农村改革与建设
  (一)农业。继续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3家市级、3家县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推进农产品示范基地和白山羊核心育种场、中华绒螯蟹良种场建设。加强农产品产销体系建设,巩固和规范市区农产品销售网点,完善社会化物流运营平台和农产品信息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与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连锁超市的产销对接。完善农产品质量体系,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安全监管力度。
  (二)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推进125个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2015年度家庭农场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美丽乡村建设。完成2014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综合验收工作,做好2015年度美丽乡村县级示范村准入验收和2016年度县级示范村创建申报工作。加快推进2015年度37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并启动相关村庄改造项目。
  (四)农村综合帮扶。制定出台农村综合帮扶产业类项目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崇明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孵化器以及陈家镇裕鸿佳苑配套商业设施一期和二期等产业发展类项目。继续推进村办事处一体化等公共服务类项目。
  六、社会治理
  (一)城乡管理。继续推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办第一次检查准备工作。部署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和巩固工作。全面落实市委“1+6”文件。推进城乡综合管理大联动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完成18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筑整治。持续开展无序设摊和暴露垃圾整治行动。继续推进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启动实有人口基础信息标准化工作,规范统一人口信息采集项目。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推进村(居)委电子台账规范化建设。做好社会组织创益园运营及入驻工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县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前期工作。
  (二)社会稳定。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和平安崇明系列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夏季严打整治工作,做好“八一”、“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等重大节日、敏感节点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完成新建700个图像监控点项目招投标工作。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三张网”建设,优化应急处突指挥调度体系。开展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三)城乡运行安全。开展“国庆”前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海洋装备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高温汛期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海上搜救演练、防汛演练等综合演练。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加快推进2015年消防实事项目及市级督办消防安全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居民小区老旧消防设施专项改造。加快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六小行业”等食品安全高风险领域专项整治。
  七、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
  (一)社会事业。启动实施本县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加快一批中小幼学校建设。开展第三批农村职业教育申报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参与并承办上海市民文化节各项比赛活动,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崇明文化艺术节。完成崇明学宫整体油漆修缮工程和西轴线土建工程。启动百姓健身步道、健身点及灯光球场建设。继续推进堡镇市民健身中心项目前期工作。举办县第十六届运动会。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建设与上海岳阳医院、第十人民医院的新型合作模式,加强医院管理和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开展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改革,制定完成新一轮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继续推进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推进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工作,完成环评及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175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深化军民融合发展,继续做好双拥工作。
  (二)就业。做好新一轮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和宣传工作。实现新增就业23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00人次,扶持成功创业70人。启动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开展2015年度县职业技能竞赛。推进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工程,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三)社会保障。继续加强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努力扩大本县城乡居保覆盖面。推进县级敬老院建设。分解落实新增1000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目标任务,推进新增800张养老床位工作。推进横沙、新村两个乡老年助餐点建设。继续推进300户以残疾人家庭为主的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和1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制定出台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2015年直管公房厨卫等综合改造工程。
  八、政府自身建设
  (一)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施县市场监管局“三定”及其所属事业机构调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推进本县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分步骤实施各部门审批事项上网工作。推进城管、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下沉。
  (二)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继续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全面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政府重点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纠“四风”问题,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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