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横沙乡新民港物资码头专项规划的意见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4-07-25 00:00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4-07-25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核<崇明县横沙乡新民港物资码头专项规划>的请示》(崇规土〔2014〕119号)收悉。经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原则同意该专项规划内容。具体意见如下:
  一、应结合规划实施落实配套交通设施,处理好码头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
  二、应确保各类市政设施的用地和管廊控制,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三、在专项规划审查同意后,应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缓解横沙地区物资运输压力,改善横沙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请你局根据要求做好后续工作,并指导规划的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 公开咨询内容

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