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防汛指挥部修订的崇明县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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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单位:
县防汛指挥部修订的《崇明县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崇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防汛指挥部制定的崇明县2012年防汛防台预案的通知》(崇府发〔2012〕87号)同时废止。
崇明县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高度负责的精神,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县的台风、暴雨、高潮等灾害性天气,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崇明三岛防汛防台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乡安全运行。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相关专项预案以及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针对崇明县特点编制,是协调本县所有资源,防范和应对台风、暴雨、高潮等汛情灾害应急处置的专项预案。
(四)工作原则
坚持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二、基本概况
(一)面积与行政区划
崇明县由崇明、长兴、横沙三岛组成,三岛陆域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其中崇明岛东西长80公里,南北宽13至18公里,面积1267平方公里,岛上90%以上的土地标高(以吴淞标高0米为参照)在3.21米至4.20米之间。长兴岛长26.8公里,南北宽2至4公里,面积88平方公里,地面高程2.6至3.2米,高程2.8米以下的面积占63%左右,最低处2.24米。横沙岛南北长12公里左右,东西宽8公里左右,总面积56平方公里,平均高程2.8米。崇明县下辖18个乡镇,崇明岛北部的启隆乡、海永乡分属江苏省启东市、海门市管辖。
(二)防汛工程设施与管理
海塘:崇明三岛海塘大堤全长341.04公里。其中,崇明本岛海塘大堤全长227.22公里,长兴岛海塘大堤全长77.29公里,横沙岛海塘大堤全长36.53公里。
水闸:崇明三岛共有水闸37座,崇明本岛共有水闸26座(其中2座由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长兴岛共有水闸6座,横沙岛共有水闸5座。
河道:崇明三岛共有河道17310条,共计10240公里。其中:市级河道1条,即崇明环岛河,长179公里;县级河道28条,共计378公里;乡镇级河道568条,共计1438公里;村级河道14612条,共计7230公里。
城镇泵站:城桥、堡镇、新河三镇共有泵站12座,机泵30台,总功率3038千瓦,总泄水面积2416公顷。
农村排涝泵站:崇明三岛共有47座,机泵77台套,总功率3021千瓦,总排涝面积7.5万亩。
(三)防汛风险分析
崇明三岛位于长江入海口,属北亚热带气候,冷暖空气交替明显,天气情况复杂,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每年汛期均不同程度地遭受台风、暴雨、海潮的袭击,有时还受龙卷风、冰雹的威胁。从1997年至2013年间,共有24个台风影响崇明,其中严重影响的有3次,分别是1997年“9711”号台风、 2005年“麦莎”台风和2012年“海葵”台风。
目前我县防汛形势特点是:1.汛期台风带来的风、暴、潮是影响我县的主要灾害,突发性、局部强对流天气影响频繁,且呈现短时集中降水趋势;2.沿江部分病险水闸带病运行,影响水闸正常挡潮、引排功能;3.新圈围大堤还没有经历过大的台风和潮位考验;4.一线大堤外滞留人员、居家船上人员安全度汛问题还不能彻底解决;5.崇明岛中北部圈围工程、横沙岛东部圈围工程、长兴岛青草沙水库建设、长兴岛开发建设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封堵河道和排水出口造成的排涝问题,在新的水系调整规划没有实施完成前,周边地区积涝问题依旧存在;6.全县河网水系部分沟河中的阻水障碍物、河底淤浅影响排涝;7.城镇市政工程和商品房建设,新的排水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旧管网排涝标准低,容易造成局部地区积水。
三、组织体系
(一)县防汛指挥部
县防汛指挥部是县政府领导下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为本县防汛防台指挥决策机构。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县水务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武装部分管副部长担任,本县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本县防汛防台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防汛办值班电话:59621732;传真:69612732;电子邮箱:1871836342@QQ.com;网址:http://www.cmwater.gov.cn。
(二)指挥职责
1.总指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市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崇明三岛防汛防台工作。
2.副总指挥:根据出现的险情,为总指挥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险情和灾情,为总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总指挥的指令,指挥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和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协调部队积极参加防汛抢险,指导开展人员转移等工作。
3.分指挥: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本辖区防汛防台工作。
防汛指挥体系图详见附件1。
(三)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本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详见附件2。
(四)各乡镇防汛职责
各乡镇政府组建防汛防台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台工作。发生灾害时,组织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灾情上报,服从县防汛指挥部指令,并开展日常防汛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四、安全保障措施
(一)一线海塘责任划分和抢险物资储备
根据防汛责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各自负责所在责任段海塘(详见附件3)以及港口、港汊、滩地上滞留人员和作业船舶的防汛安全。根据防汛物资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防汛物资采取县级储备和防汛重点单位自行储备的办法,确保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足额到位。
(二)抢险队伍
根据防汛职责,各乡镇、成员单位、沿江企业、防汛责任部门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全县共组建36支抢险队伍,抢险队员17198名,并配备抢险器具和安排抢险车辆(详见附件4)。
(三)专家技术保障
组建防汛专家资源库,负责提供防汛抢险方案的技术支撑、抢险咨询、灾情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详见附件10)。
五、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条件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标准,相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其中一级响应为最紧急响应(详见附件5)。
在二级、一级响应行动的人员撤离过程中,治安维护和医疗保障分别由县公安局和县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员撤离安置由责任单位负责(一线大堤外滞留人员撤离安置详见附件6、危房简屋及居住人员撤离安置详见附件7、建设工地工棚及居住人员撤离安置详见附件8和水上作业人员撤离安置详见附件9)。
(一)四级响应(蓝色预警)
1.四级响应标准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3)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下;因汛死亡1至2人等)。
2.四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防汛指挥部有关领导进入岗位,防汛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
(2)气象部门要及时将台风路径、云团移动趋向等有关信息向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3)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景区内游客发布有关预警信息,控制进入景区游客数量。
(4)崇明本岛水闸管理部门及时开闸预降内河水位至2.5米,长兴、横沙水闸管理部门要根据潮汛最大限度地降低内河水位。
(5)排水、市政、环卫等单位应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清扫道路进水口处的垃圾,做到排水畅通,化粪池预抽空防止粪水满溢,城区排涝泵站工作人员昼夜值班,开机预排预降水位。
(6)供电、通信等管理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的防汛检查,排除险情。
(7)县民防办加强对民防地下空间的巡查,做好防雨水倒灌措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房管部门配合乡镇做好住宅小区危房的排摸加固,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及时疏通管道,做好小区地下空间巡查,确保排水泵等公共设施正常使用。
(8)县建设交通委启动地下立交防汛预案。其它有地下工程设施的单位,应及时落实工程设施的防倒灌措施。处低洼的有毒物品储存点和遇涝易损物资仓库,有关单位必须派专人值班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物资受涝或有毒物品外溢。
(9)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本辖区河道、排涝设施的巡查,清除沟河内的阻水物,特别是农村低洼圩区要做好小包围的检查,及时预降预排,确保河道、涵闸畅通和排涝泵完好。加强易积水区域的巡查、值守,做好防涝、抢排准备。
(10)海塘管理部门要督促沿江单位关闭防汛闸门,海事和航管部门要督促航运单位做好船只的避风工作,绿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路口、风口处树木的修剪和加固。
(二)三级响应(黄色预警)
1.三级响应标准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3)崇明、长兴、横沙三岛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4)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上、3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上、1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上,50间以下;因汛死亡3至5人等)。
2.三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分指挥全部到位形成指挥体系。防汛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防汛动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风情、潮情、雨情、水情。
(2)各防汛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车辆和物资,做好应对风、雨、雷灾害事故的各项准备。
(3)水务、气象部门要加强水情、雨情、风情的测报工作,加大测报密度。
(4)各水闸、涵闸、圩区、排涝泵站要做好预降预排工作,内河水位降至2.2米。电力、自来水、燃气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排水管理部门立即启动市政道路量放水工作预案,做好城桥、新河、堡镇、陈家镇、长兴镇等镇区市政道路量放水工作。电信部门须保证崇明岛与长兴、横沙两岛间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高频电话至少一种保持畅通。县住房保障房管管理局、县绿化市容局、县建设交通委,要加强对广告牌、霓虹灯、空调外挂机、行道树、危险房屋等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做好危房简屋、工地工棚、一线大堤外及水上作业等相关人员的撤离准备工作。
(5)各乡镇及有关防汛责任单位要落实抢险队伍、抢险车辆和抢险物资,加强辖区内一线大堤、沿江涵闸、河道的巡查,清除防汛通道障碍物,清理河道内的各类阻水渔具和漂浮物,疏通横河锁口,保持水系畅通。
(6)全县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驻崇部队进入抢险待命,防汛物资储备单位做好物资调用的各项准备工作。
(7)旅游部门及时向景区内游客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并关闭可能危及游客安全的游览项目和区域。
(8)水上客运部门及时发布船期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9)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三)二级响应(橙色预警)
1.二级响应标准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3)崇明、长兴、横沙三岛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4)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300户以上、10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0间以上、150间以下;因汛死亡6至9人等)。
2.二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总指挥、副总指挥、分指挥,进入指挥岗位。防汛指挥部按防汛指挥网络组织指挥防汛工作,并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防汛动员。所有成员单位都必须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进入岗位,开展防汛工作。
县防汛指挥中心成立应急联动处置中心,由建设交通、水务、房管、绿化市容、供电、电信等部门派专人实行联合值班制度,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灾情应急处置和统计,供领导指挥决策和汇总上报。
(2)长兴、横沙两岛按照分指挥部的防汛体系,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指挥本岛的防汛救灾工作。
(3)县水务局及所属工程管理单位有关人员要到岗值班,水情观测组、工情巡查组上岗工作,抢险技术指导组、防汛物资调配组、排涝除险组集结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4)城镇地区的下水道实行预抽空,水文部门加大测报密度,提供即时潮位数据。
(5)物资储存单位要确保防汛物资储存点24小时值班,以及防汛物资的及时、足量发放和正常使用。
(6)气象部门要严密观测气象变化,及时为防汛指挥部提供最新气象资料和预测预报,并派出专家到防汛指挥部当好指挥决策的气象参谋。
(7)建设交通部门要对各建筑工地的高架物进行检查,督促各类建设工地停止施工,并做好脚手架和塔吊等起重设备加固,必要时可对户外高空装置进行拆除,公路清障等专业队伍上路巡查。
(8)公安部门应组织警力,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内居住人员的撤离和转移工作,并维持治安秩序。
(9)电信部门做好应急通讯设备随时开赴救灾地点投入使用的准备。
(10)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专业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驻崇部队做好相关准备并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11)旅游部门通知关闭所有室外景点,组织人员加强景点内滞留人员的巡查,并做好游客疏散、撤离和安置工作。
(12)对危房中居住的人员实施转移,有垦区的乡镇特别要做好垦区内作业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13)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长兴、横沙要将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滞留船民、危房居住人员和其他危险区域人员,按各自防汛预案确定的路线、地点和组织形式进行撤离,有关单位和部门全力予以支持、配合。具体方案由长兴、横沙防汛指挥部按本地区防汛预案组织实施。
(四)一级响应(红色预警)
1.一级响应标准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3)崇明、长兴、横沙三岛主海塘决口;
(4)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0户以上;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5万亩以上;房屋倒塌150间以上;因汛死亡10人以上等)。
2.一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县政府进行全民总动员,岛内所有单位的一切相关物资、设备听候征用。
(2)各乡镇和各防汛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上级的指令集结各类抢险队伍、准备各类抢险设备和物资,随时听候调动或征用。
(3)全县各级各类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驻崇部队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有关单位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5)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它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工、停产、停业等措施。
(6)沿江各乡镇及各单位应及时组织力量,对责任堤段进行定人、定点防守值班,并不间断地组织巡堤检查。各防汛责任单位领导要亲临现场督查,全力确保一线大堤不决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除险加固,并迅速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县防汛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抢险方案,指导抢险。
(7)建设交通、供电、电信、水务、公安等各类专业抢险队伍进岗到位,组织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任务。
(8)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对危房简屋、工地工棚、一线大堤外滞留人员按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撤离。对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由公安、边防等部门协助实施保护性撤离。
(9)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长兴、横沙两岛要动用一切手段按照各自防汛预案落实专人负责组织人员转移,实施抢险救灾,并随时报告险情、灾情。两岛的任何部门和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提供人员避险场所、抢险设备、救灾物资,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由于各类各等级预警信号的发布标准和各区域受影响的程度不同,加之预警信号升级时间较短,各单位在采取应对措施时,以提高一个响应等级准备为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地区、危险作业场所中人员的防汛安全,制定切实有效的人员撤离和转移预案,安置被转移和撤离人员的场所必须安全可靠。各单位必须选择防风等级高,人员出入方便,有一定生活设施的建筑物作为转移和撤离人员的安置场所。各类人员转移、撤离应当在可能致灾前3小时实施完毕,若预报夜间致灾的,应当在当日18时前实施完毕。
防汛防台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责任单位务必把防汛防台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按照本预案要求,从各自具体情况出发,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预案,同时要进一步发扬通力协作的精神,军民联防,共同努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防汛防台任务。
附件:1.崇明县防汛指挥体系图
2.防汛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3.崇明三岛海塘岸线区域防汛责任段划分表
4.防汛抢险队伍表
5.突发气象灾害预警等级表
6.一线大堤外滞留人员撤离安置表
7.危房简屋及居住人员撤离安置表
8.建设工地工棚及居住人员撤离安置表
9.水上作业人员撤离安置表
10.防汛专家库名单
崇明县防汛指挥部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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