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崇明县建设镇CMS7-0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土〔2014〕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具体意见如下:
一、应结合地区发展,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服务设施。
二、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善相关规划指导要求。
三、应结合实施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并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
四、应确保各类市政设施的用地和管廊控制,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我县将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将该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报市人民政府,纳入规土信息平台后,指导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