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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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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01-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县民政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是社区政务综合服务平台、政府为民办事窗口和基层社会管理载体。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沪府办发〔2013〕50号)要求,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需求,结合崇明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县乡镇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深化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
(一)加强统一领导,分类指导
受理中心为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接受乡镇统一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业务指导,统一承担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等社区政务受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并增挂乡镇“劳动保障所”、“社会救助所”牌子。受理中心应有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乡镇对窗口受理、咨询导服、后勤保障等岗位,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对所有在受理中心工作的人员,要实行统一考核、统一调配、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受理中心在完成社区事务受理工作的同时,还应承担有关职能部门在乡镇办事机构的其他管理和服务职能。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规范下沉服务项目进行指导、培训、检查和监督。
(二)实行一门办理,一口受理
受理中心要根据《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467—2009)》(以下简称“市地方标准”)中《常规受理项目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梳理,确保常规受理项目在2013年底实现一门办理。新增加的项目,按照市、县要求纳入受理中心集中受理,不再另设办事窗口。受理中心要使用“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受理系统”),充分发挥其统一受理、数据沉淀、业务协同、信息互通、数据上传、统计分析和绩效考核等功能,健全“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要按照《崇明县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口受理”推进工作方案》要求,抓紧推进受理中心信息化系统改造;开设综合受理窗口,且不低于窗口总数的50%,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2014年8月底前要完成受理中心信息化系统改造和“一口受理”全部达标。
(三)推进全年无休,全县通办
受理中心要继续实行一周七天工作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要根据崇明实际情况,结合本乡镇群众需求,实行中午值班制、错时工作制、电话预约、分类集中等多种形式,为社区提供便捷、规范的咨询与受理服务。按照“能通办则通办、能就近则就近”的原则,加强部门合作,试点推进“全县通办”项目。县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社区需求,提出本部门可实行全县通办项目的目录,由县民政局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分步实施。
二、以服务群众为导向,拓展和完善受理中心的服务功能
(一)推进全程公开。在受理中心服务承诺制达标的基础上,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做到当事人对所办事项的过程、进度、跨部门办事结果、受理情况的历史记载等信息可查询、可下载;探索实现政务服务的政策全透明、过程全公开、查询全方位。探索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追踪、可监督。
(二)实施延伸服务。建立健全村(居)代理室功能,有条件和需要的,受理中心应选派工作人员提供定时、定点服务。乡镇可组织培训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程序,接受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有特殊困难的村(居)民委托,代为办理相关事宜。积极推广“智能社工”自助查询系统等便民信息系统的普及运用,逐步设立社区事务自助受理终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自助查询、自助受理常规即办件等政务服务。
(三)落实综合服务。受理中心衔接和落实好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等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能,确保窗口受理服务、社区指导服务等各类服务项目有序开展。
(四)推广文明服务。按照政风行风建设要求,制定受理中心文明服务导则,统一服务管理基本规则,发挥受理系统的绩效考核管理和现场群众满意度评价等功能,为实现优质服务提供机制保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探索网上服务。按照市地方标准,配置信息化硬件设施,规范网络环境,在做好前后台联通的同时,实现受理系统与条线业务系统联通协同。积极探索网上服务,进一步增强现场、电话和网络“三网联通”的服务功能。配备网管人员,统一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维护和自我管理,确保服务安全有序。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级层面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和乡镇参加的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其统筹事项、协调事务、落实保障、组织监督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加强条线信息共享,保障受理中心高效有序运行。
(二)明确工作职责。受理中心负责具体承接政府部门为社区提供的各类政务服务和相关公共服务。乡镇是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和经费保障主体,要确保受理中心正常运转所需经费,选配得力干部,充实管理队伍,保证各项工作和服务的落实。县民政部门牵头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统筹安排各乡镇受理中心的信息化设施建设和绩效考核,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推进。县编办对受理中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和人员管理等给予指导。县科委对受理中心信息共享、技术接口和信息安全等进行指导协调。
(三)加强达标评估和绩效考核。根据市地方标准,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评估机制和通报制度,对受理中心实施统一的第三方评估。县民政局、乡镇要结合受理系统的统计分析、绩效考核功能,对受理中心开展服务管理绩效考核;对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培训、检查和监督工作进行评价。第三方评估、绩效考核和评价的结果,纳入县政府督查和政风行风建设的考核范围。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和受理中心要在县科委的指导下,健全网络环境、软件系统、硬件设备和人员操作等方面的安全制度和解决方案,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受理中心信息网络安全。加大对信息管理违章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保护国家和公民的信息安全。
崇明县民政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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