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纪要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3-10-28 00:00

【字体:标准加大特大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3-10-28

会 议 议 题

  一、关于农业经营主体使用财政性资产的管理暂行办法的汇报;
  二、关于本县“万人就业项目”调整转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三、关于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汇报。

  10月12日,县长马乐声在县政府6号楼二楼2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杨海华、冯志勇、杨宝良、顾军、王菁、薛红和县府办主任范洪耀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锡昌、县政协副主席沈卫国,市委第二巡视组有关领导应邀参加会议。县府办各副主任,县监察局、县政研室、县政府新闻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委(粮食局)、县农委、县国资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土地局,县房屋(土地)征收中心、陈家镇公司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县农委关于农业经营主体使用财政性资产的管理暂行办法的汇报。
  会议指出,本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经营户获得中央、市、县、乡镇财政补贴资金,形成了大量的资产,目前国家、市政府暂无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产的管理主体和一系列管理举措,有利于规范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确保财政补贴资金有效使用、所形成资产更好地发挥效益。
  会议要求,请志勇同志牵头,县农委具体负责,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本办法,确保管理办法严谨、可操作。
  会议明确本办法向县委报告。

  会议听取并同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县“万人就业项目”调整转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指出,2012年,我县已全面实施“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整合管理改革工作,下沉管理层级、财力,统筹使用人员,实施整合管理。本次调整转制工作,按照市有关工作要求,在整合管理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将协管类队伍纳入各乡镇民办非企业组织管理,将服务类队伍纳入“就业援助项目”组织管理,有利于推动万人就业项目队伍向组织正规化、管理规范化、业务标准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队伍作用,促进乡镇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会议要求,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实施方案,做好后续的方案制定、实施等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此项任务。请各有关乡镇积极主动做好机构的新建、撤销、合并和岗位、工资、福利、考核调整,确保各项社会管理工作开展有序。

  会议听取并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汇报(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详见附件)。
  会上,乐声同志对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提出3点工作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按照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不能缺位、不能越位,也不能不到位。二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政府建设。要深刻理解权力必然伴随着责任、责任就意味着必须担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想方设法为基层单位、职能部门服务,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崇尚实干,敢于担当,为崇明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三要进一步加强廉洁政府建设。要严格自律、守住底线,在工作开展中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各项纪律规定,自觉贯彻学实活动的相关工作要求,抛弃个人私利,努力取信于民、造福群众。

  附件: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附件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马乐声 县 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主持编制、监察、财政、税务、审计、国资管理工作。
  杨海华 副县长
  兼县公安局局长。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综合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等工作。
  主管:公安局。
  王智华 副县长
  负责:工业、商业、粮食、外经、外资、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济秩序整顿、招商引资等工作。
  主管:经委(商务委、粮食局)、旅游局、安全监管局、供销社、工业园区、富盛开发区、长兴产业基地、智慧岛数据园、森林旅游园区。
  联系:工商联,质量技监局、工商崇明分局,海关、商检在崇机构。
  冯志勇 副县长
  负责:农业、绿化(林业)、水产、畜牧、水务(防汛防台、海洋)、科技、信息化、知识产权、抗震、涉台事务、民族与宗教事务、侨务等工作。
  主管:农委、科委(信息委、知识产权局、地震办)、水务局、台办、民族宗教办、侨办、生态农业公司。
联系:县委农办、统战部,科协,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崇明气象局、安信农保、光明集团,崇明电信局、移动通信崇明分公司、联通崇明公司、崇明邮政局。
  杨宝良 副县长
  负责:发展计划、政策研究、物价、体制改革、法制、外事、涉港澳事务、行政服务、投融资、电力建设和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主管:县府办(法制办、外事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统计局、政研室、行政服务中心、建投公司、亚通公司。
  协管: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国资委(集资委)。
  联系:金融、保险在崇机构,崇明、长兴供电公司。
  顾 军 副县长
  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规划、土地管理、土地收储、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城管执法、应急管理、民防等工作。
  主管:建设交通委、环保局、规划土地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交通港口局、民防办(人防办)、应急办、重大办、土发公司、新城公司、东滩公司、客轮公司。
  协管:建投公司(项目建设)。
  联系:市长兴岛开发办、市城投公司、市地产集团、上实公司,海事在崇机构。
  王 菁 副县长
  负责: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文化执法、体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儿、档案等工作。
  主管:人口计生委、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影视局、体育局、文化执法大队、食安办、妇儿委。
  联系: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新闻办),档案局,食品药品监管崇明分局。
  薛 红 副县长
  负责:人民武装、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区综合管理、司法、信访、社会稳定、合作交流、机关事务管理、残疾人、慈善等工作。
  主管: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医保办)、民政局(社团局、双拥办)、信访办、机管局、合作交流办、地区办。
  联系:县委政法委、社工委,人武部,残联、红十字会,国安崇明分局,社保中心,部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