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D6-01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2-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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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2-04-24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D6-01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土〔2012〕4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D6-01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D6-01地块的规划用地范围。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D6-01地块东至兴纳路,南至长兴江南大道,西至兴能路,北至长涛路,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3.5公顷。此外,根据长兴岛产业能级提升的形势和要求,同意将该地块纳入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二、原则同意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D6-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研发用地(M4)。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D6-01地块容积率控制为1.5以下,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下。结合规划设计方案深化,该地块建筑方案应符合长兴江南大道沿线高度控制要求。
  三、按照上海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在满足长兴岛产城融合、环境保护、土地集约等规划发展要求的前提下,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公司加快推进该地块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按照本次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抓紧深化和实施规划设计方案。
  此复。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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