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明县东平镇镇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意见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21001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发文字号:
崇府发〔2012〕53号
成文日期:
2012-04-25
发布日期:
2012-04-26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明县东平镇镇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土〔2012〕54号)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具体意见如下:
一、应结合地区发展,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服务设施。
二、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善相关规划指导要求。
三、应结合实施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并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
四、应确保各类市政设施的用地和管廊控制,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本县将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将该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同意后纳入市规土信息平台,指导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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