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府发〔2011〕223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报批的请示》(崇规土〔2011〕18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用地范围。规划地块东至八五防洪大堤和规划蟠龙公路,南至新大堤,西至新大堤和规划防汛道路,北至农田、八五大堤和规划防汛道路,建设用地面积约71.09公顷。
二、原则同意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布局。全厂区分为五个功能分区:三个主要生产区(东区、中区、西区)以及管理区和生活区。东区是以大型集装箱为主的修船区;西区是以货轮、油轮为主的修船区;中区是以修理、改装或建造船舶尤其是高附加值的海洋工程船舶为主的干坞生产区;管理区位于中区和西区之间,现状管理及后勤设施基本建成;生活区位于东区和中区之间,主要设置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相关技术控制指标的调整。规划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为384942.9平方米,综合容积率为0.54,建筑密度为19.4%,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其中,生活区用地面积为8.23公顷,容积率为1.33,建筑密度为27%。
四、原则同意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基地对外共设置5个出入口,分别位于大东路、蟠龙公路和防汛道路。厂区主要道路宽度20-24米。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配置。
五、原则同意市政工程设施规划。要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专业规划内容并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
六、有关建筑物退界、建筑间距、日照等内容,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