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府发〔2011〕55号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的请示》(崇规土〔2011〕5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的规划用地范围。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东至规划支一路,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48516.7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的总体规划布局。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宾馆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60.7%,商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39.3%。
三、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的相关技术控制指标。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总建筑面积47316平方米,容积率为0.28,建筑密度为19.57%,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内。
四、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的绿地系统规划。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绿地率为35%,集中绿地率为10.7%,并与周边绿地景观形成整体氛围。
五、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的道路交通系统规划。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沿东侧规划道路设置主要出入口1处及次要出入口1处,主要道路宽度为8米,机动车停车泊位204个,并符合《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配置。
六、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的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要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专业规划内容并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有关建筑物退界、建筑间距、消防安全等内容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