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府发〔2011〕101号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的请示》(崇规土〔2011〕8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的规划用地范围。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东至江帆路,南至翠竹路,西至佘山岛路,北至乔松路,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06008.1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的规划布局。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北侧10A01A、10A02A地块内均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南部区域为低层住宅区,北部区域为多层住宅区。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南侧10A04A、10A05A地块布置建筑高度40米以下的商业和商务办公楼。
三、原则同意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的整体建筑风格,地块内部景观设计应与建筑风格相匹配。
四、原则同意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的相关技术控制指标。10A01A地块用地面积45032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10A02A地块用地面积3785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10A04A地块用地面积9211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10A05A地块用地面积1369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
五、原则同意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的绿地系统规划。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规划范围内10A01A、10A02A地块绿地率不小于35%,10A04A、10A05A地块绿地率不小于25%。
六、原则同意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的道路交通系统规划。10A01A、10A02A地块沿基地南北向城市支路各自设置1个主要出入口,沿南侧基地东西向城市支路各自设置1个住宅次入口。10A04A、10A05A地块沿北侧基地东西向城市支路各自设置1个主要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配置。
七、原则同意崇明新城18号一期地块项目的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要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专业规划内容并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
八、有关建筑物退界、建筑间距、日照等内容,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