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府发〔2011〕25号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的请示》(崇规土〔2011〕2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规划用地范围。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东至安秀路,南至安秀路,西至安通路,北至安寓路,建设用地面积为85951.9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总体规划布局。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应与配套商品房四、五期用地统筹规划、整体设计,构建裕安现代社区整体空间格局。
三、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相关技术控制指标。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建筑面积为97853.5平方米,容积率为1.14,建筑密度为20.18%。
四、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绿地系统规划。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绿地率为35.2%,集中绿地率为10.1%,小区绿化应与裕安现代社区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形成整体氛围。
五、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道路交通系统规划。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沿安寓路、安通路分别设置出入口1处,机动车停车位按照地上及地下停车位总量不低于0.45辆/户配置。
六、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要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专业规划内容并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有关建筑物退界、建筑间距、日照、消防等内容,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