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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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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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3-16

崇府发〔2011〕25号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的请示》(崇规土〔2011〕2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规划用地范围。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东至安秀路,南至安秀路,西至安通路,北至安寓路,建设用地面积为85951.9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总体规划布局。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应与配套商品房四、五期用地统筹规划、整体设计,构建裕安现代社区整体空间格局。
  三、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相关技术控制指标。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建筑面积为97853.5平方米,容积率为1.14,建筑密度为20.18%。
  四、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绿地系统规划。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绿地率为35.2%,集中绿地率为10.1%,小区绿化应与裕安现代社区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形成整体氛围。
  五、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道路交通系统规划。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沿安寓路、安通路分别设置出入口1处,机动车停车位按照地上及地下停车位总量不低于0.45辆/户配置。
  六、原则同意陈家镇配套商品房三期的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要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专业规划内容并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有关建筑物退界、建筑间距、日照、消防等内容,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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