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0-11-04 00:00

【字体:
  • 索引号:

    SYHA0020111000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0-11-04

崇府发〔2010〕171号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的请示》(崇规土〔2010〕13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的规划用地范围。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东至泯沟,南至锦辉路,西至嘉生路,北至市场路,总建设用地面积23887.9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的规划空间布局。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东侧为主体建筑,西侧为2幢独立客房。
  三、原则同意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的相关技术控制指标。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222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87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四、原则同意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的绿地系统规划。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规划范围内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9555.16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40%。
  五、原则同意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的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主要出入口沿锦辉路设置,次要出入口沿北侧市场路设置。道路最小宽度4米,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配置。
  六、原则同意崇明县横沙乡锦辉路地块宾馆项目的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要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专业规划内容并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有关建筑物退界、建筑间距、日照、消防等内容,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此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 公开咨询内容

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