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SYHA00200910022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9-09-01
崇府发〔2009〕129号
县规划土地局、陈家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呈报〈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土〔2009〕7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的规划用地范围。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东至二线大堤,南至一线长江大堤,西至北陈公路、一线长江大堤,北至揽海路以北约600米处,用地面积944.30公顷。
二、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的总体规划布局。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沿揽海路两侧布置两个居住片区、一个公共服务片区和一个旅馆业片区,沿长江大堤布置一个休闲运动片区、一个旅馆业片区和一个公共综合片区。
三、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的道路系统规划。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规划区域内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主干路包括北陈公路、中滨路和揽海路,红线宽度分别为40米、50米、30米。次干路包括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红线宽度均为24米。支路包括揽海支路、规划支一路和规划支二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2米、16米和12米。
四、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的绿地、水系规划。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规划区域内形成三横五纵水网结构。规划绿地面积不少于68.4公顷,住宅用地绿地率不小于40%。水面积不少于59.5公顷,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基础上,加强河道驳岸和沿岸步行道、绿化带的景观建设。
五、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的市政公用设施规划。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重视生态技术的应用。结合规划实施时,要进一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六、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的规划控制指标。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住宅、商业开发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七、本规划作为指导今后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建设的主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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