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陈家镇地面沉降监测站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09-0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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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23

崇府发〔2009〕5号

县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陈家镇地面沉降监测站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2008〕11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陈家镇地面沉降监测站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陈家镇地面沉降监测站的规划范围。陈家镇地面沉降监测站地块位于陈家镇瀛东村规划的旅游服务区北侧,东至现状河道,南至现状村级道路,西至桔园,北至现状河道,用地面积2158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陈家镇地面沉降监测站地块的开发强度控制。陈家镇地面沉降监测站地块的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超过13米。
  三、陈家镇地面沉降监测站的建筑形态、风格要与周边居民和公共建筑等相协调。陈家镇地面沉降监测站在满足地质勘察监测基本功能的同时,也可发挥其科普展示功能,作为瀛东村生态旅游业发展的新亮点。
  四、凡涉及环保、消防、水务、卫生、防疫、民防等要求的,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五、应严格按照本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详细设计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此复。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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