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城桥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09-05-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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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1

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城桥镇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崇府发〔2009〕72号

    县规划土地局、城桥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呈报<城桥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土〔2009〕4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城桥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城桥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规划范围。城桥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主要服务于新城西区和部分新城中区人口,东至规划东引路,南至规划地面沉降监测站,西至崇明县双语小学,北至在建城桥镇派出所,规划总用地面积4183.2平方米。
    二、 原则同意规划对城桥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控制。城桥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以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为建设原则,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规划容量合理建设。
    三、 凡涉及交通、环保、消防、水务、卫生、防疫、民防等要求的,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四、 本专项规划作为指导今后城桥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主要依据,请实施单位按照本专项规划编制详细设计方案,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此复。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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