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09-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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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09-03-17

县规划土地局、横沙乡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呈报<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2009〕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的规划范围。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东至育贤路西侧泯沟,南至锦辉路,西至嘉生路,北至市场路,总用地面积约23887.9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的规划控制要求。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的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绿地率不小于40%。
    三、凡涉及环保、消防、水务、卫生、民防等要求的,应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应严格按照本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详细设计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此复。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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