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土地局、横沙乡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呈报<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2009〕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的规划范围。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东至育贤路西侧泯沟,南至锦辉路,西至嘉生路,北至市场路,总用地面积约23887.9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的规划控制要求。横沙岛锦辉路地块宾馆建设项目的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绿地率不小于40%。
三、凡涉及环保、消防、水务、卫生、民防等要求的,应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应严格按照本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详细设计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此复。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