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土地局,崇明工业园区:
你们《关于呈报<崇明工业园区Ⅱ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2009〕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崇明工业园区Ⅱ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崇明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崇明工业园区是于1996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级工业园区。崇明工业园区要“依托新城,面向全岛,优化功能,争创优势”,重点发展出口加工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产业,逐步提高高科技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比例,形成一个集科研、信息服务、都市型工业于一体的产业园区。
二、原则同意崇明工业园区Ⅱ期的规划范围。崇明工业园区Ⅱ期东至三沙洪河,南至长江大堤,西至岱山路,北至老南横引河,总用地面积约270.33公顷。
三、原则同意崇明工业园区Ⅱ期“一心、一环、两轴、两片区”的规划布局结构。其中,“一心”是指位于秀山路、嵊山路西北侧的公共配套服务中心;“一环”是指由南横引河、三沙洪河、岱山路的防护绿化带以及滨江生态防护绿带围合形成的绿环;“两轴”分别是指秀山路交通联系轴和三沙洪河滨河景观轴线;“两片区”分别是指工业产业区和总部经济区。
四、原则同意崇明工业园区Ⅱ期的道路系统规划。崇明工业园区Ⅱ期延续现状道路网格局,规划形成方格网状的道路网格局,其中,道路系统分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三级。
五、原则同意崇明工业园区Ⅱ期的绿地系统规划和水系规划。崇明工业园区Ⅱ期的绿地系统形成“一个片区、两条通廊”的布局结构,其中,“一个片区”是指工业园区南侧的滨江防护林区;“两条通廊”分别是指沿三沙洪河景观绿轴和沿老南横引河的景观绿轴。崇明工业园区Ⅱ期的水系主要由老南横引河、三沙洪河、人民路北侧的自然河道以及岱山路西侧宽10米的河道构成。
六、原则同意崇明工业园区Ⅱ期地块的建设控制指标。崇明工业园区Ⅱ期范围内的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至1.2之间,配套服务设施用地的容积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总部产业经济用地的容积率控制在1.0至2.5之间。符合《上海市产业用地指南(2006版)》的工业用地,建设控制指标可适当放宽。
七、崇明工业园区Ⅱ期的电力、给排水、环卫等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应与《崇明新城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结合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征询和落实相关专业部门的意见。
八、本规划作为指导今后崇明工业园区Ⅱ期建设的主要依据,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崇明工业园区要根据以上批复意见,稳步推进崇明工业园区Ⅱ期的建设。
此复。
二○○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