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崇明县中船长兴二期工程项目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SYHA0020081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8-10-07
崇府人〔2008〕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单位:
为积极支持中船长兴二期工程项目顺利落户长兴岛,按时、稳妥、高效地完成工程征地范围内的动迁和居民安置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崇明县中船长兴二期工程项目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赵 奇 县 长
副组长: 张国坤 副县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张 华 县审计局局长
杨士章 县财政局局长
沈兆新 崇明电力公司总经理
沈克勤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沈学能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 飞 县规划局局长
陈 鹏 县综治办主任
陈德军 县建委主任
季松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姚思平 县民政局局长
洪德邻 县水务局局长
倪汉培 县信访办主任
秦文新 长兴乡乡长
耿汉明 县监察委主任
袁 刚 县农委主任
袁锦超 县司法局局长
钱爱新 县法制办副主任
顾惠明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蒋建明 县房地局局长
崇明县中船长兴二期工程项目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顾惠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学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领导自行替补。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抄报:艾宝俊副市长、肖贵玉副秘书长。
抄送: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船长兴造船
基地二期工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1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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