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有关单位:
县政府同意县防汛指挥部制定的《崇明县2006年防汛防台预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崇明县2006年防汛防台预案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本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以及《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2006年防汛防台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灾情。立足海岛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主塘,确保一线主塘不决口,确保安全度汛。遇超标准特大灾害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防汛指挥网络及指挥与成员单位职责
(一)指挥网络
详见附图“防汛指挥系统”。
(二)通信方式
(三)指挥职责
总指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市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崇明三岛防汛防台工作。
副总指挥: 根据出现的险情,为总指挥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工情和灾情,为总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总指挥的指令,指挥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和抢险队伍进行抢险。调动指挥抢险部队,积极参加防汛抢险。指挥防汛物资储备部门和单位,迅速调集防汛物资并送达抢险现场。指挥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气象部门,根据即时气象资料,对天气趋势作出分析,为总指挥及指挥部下达指令提供依据。指挥建设部门,调动公路、城建、水务、市政等单位,及时排除公路倒伏树木、工地倒塌脚手架、城市积水和广告牌、霓虹灯跌落物等险情。指挥公安部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组织受灾地区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
分指挥:贯彻执行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本辖区的防汛防台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1、建委:负责检查、监督市政道路、公路行道树、广告牌的防汛安全,检查、督促、落实辖区内各在建工程的防汛安全。制定道路清障、燃气应急保障等专项防汛预案。建立公路、燃气等专业抢险队伍,落实油锯等专业抢险清障工具,确保汛期公交道路安全、畅通,保证居民燃气供应正常。
2、经委: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所属单位的防汛安全,保障灾区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民用动力燃料等的供给。监督县域内工业企业做好危房、仓库、工棚内人员、物资的安全转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生产、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危险物品企业的管理,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3、农委:负责检查、监督县农口系统的防汛安全,做好农村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指导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绿化的防汛工作,负责市、县级河道内阻水渔具的清障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做好渔船安全避风工作。
4、发改委:落实防汛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的立项工作,优先安排防汛防台建设项目。
5、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项目经费的安排,视当年实际险情,按照工程建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到位。落实灾害期间抢险救灾及人员转移安置等有关经费。
6、公安局:负责收集、掌握、汇总和上报有关灾情和灾害事件的社会动态信息。维护受灾区域交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开辟救灾、救护及指挥车辆专用通道,及时安排临时交通运行路线。协助做好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和人员撤离后的现场治安维持工作。一旦发生海(江)堤决口,协助疏散、抢救群众。加强对受灾区域的治安巡逻,维护公共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组织一定的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110指挥中心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所受理的有关灾情。
7、水务局:负责检查、监督全县河道、水闸、涵闸、排涝泵站、江堤等防汛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依法查处各类危害防汛工程设施的行为,保障防汛工程设施的完整和安全。做好防汛工程的加固除险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督促做好城镇地区(重点保障城桥、堡镇)的排水工作和有关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制定汛期水闸抢修、自来水供应、大堤堵缺、积水抢排等专项应急预案。做好防汛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各级视频系统畅通。水文部门负责汛期潮位测报,主动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可靠水文资料。做好市、县级防汛专业物资器材的储存、保管和养护工作,确保专业防汛救灾储备物资随时调得出。
8、交通局:负责检查、督促水陆交通运输企业的防汛安全,重点加强对航运单位防汛安全的监督指导,确保运输抢险救灾和防汛物资的车辆优先过江。港监部门要严格港口船舶的安全避风管理,维护港口航道秩序。
9、卫生局: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在做好防汛安全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汛期防病治病工作。制定汛期应急抢救和灾区防疫专项预案。建立防汛医疗救护队伍,设立5个抢救中心,即县中心医院、堡镇医院、庙镇医院、长兴卫生院、横沙卫生院,并落实救护车辆,确保汛期伤病员的抢救和运送。疾病控制中心成立防病现场小组,做好灾区的疫情分析并制定预防性措施。崇明本岛各乡镇医院也应成立抢救小组,主动、及时为灾区、灾民提供医疗和防疫服务。 120急救中心要做好院前急救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所受理的受灾人员救助情况。
10、教育局:负责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和所有学校落实防汛防台措施,建立汛期应急停课快速传达告知机制,做好师生安全撤离工作,杜绝人员伤亡。
11、房地局:负责做好危房登记和清理工作,做好危房中居住人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落实抢险抢修队伍,排除房屋各种险情。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消除小区下水道和空调外挂机等的防汛隐患。做好灾情统计并及时报防汛指挥部。
12、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救灾工作,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做好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的安排工作。
13、电信局:保证崇明、长兴、横沙三岛之间及崇明对外通信畅通,确保汛期应急通信系统能随时启用,同时负责检查、监督所辖邮电通信的防汛安全,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和抢险专业队伍,确保防汛信息的及时传递。
14、文广局:负责检查、监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防汛安全。根据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按汛期各类灾害不同预警等级,及时利用电视、广播向全县发布有关气象信息和防御指引。派出新闻记者,及时报道抢险救灾的情况并整理好影像资料报防汛指挥部。
15、气象局:负责汛期天气监测和预报,主动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可靠气象信息。发布台风和暴雨预警信号后,加密天气观测次数,并根据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将有关信息转发到各分指挥部,同时做好长兴、横沙两岛气象信息的发送、服务和风情、雨情的监测、统计、上报工作。
16、安监局:加强汛期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按照防汛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各项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向防汛指挥部统计上报由台风、暴雨等汛情引发的各类事故情况。
17、民防办:负责地下工程的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和人员撤离工作,制定有关防汛防台的专项预案。
18、海事局崇明海事处:负责辖区内水上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和江上船舶的避风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水上搜救工作。制定汛期水上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
19、农工商(集团)在崇有关公司:负责在崇农工商(集团)范围内大堤、水闸的防汛安全,确保水系和防汛道路畅通。组织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抢险工作。组织做好辖区内危房和危险区域中人员的撤离和临时安置工作。落实足够的防汛防台必需物资,并及时做好受灾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0、上实东滩公司:全面负责辖区内防汛防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做好人员撤离转移和险情发生时的抢险救灾工作。
21、电力公司:做好防汛重点单位的汛期电力检查工作,制定电力抢修专项预案,确保电力正常供应。根据防汛工作需要,优先保障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及专业防汛单位的电力供应。
22、人保公司:会同各代理单位及时做好受灾投保户财产的核实理赔工作。
23、安信农保公司:会同各代理单位及时做好农村农业、建房受灾投保户的核实理赔工作。
24、人武部、驻崇部队:根据汛情的实际需要,担负防汛抢险、堵口、复堤、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突击任务。公安消防部队负责交通干道、要害部位、重点工厂、仓库、商店以及居民住宅区的大面积深度积水的应急排水工作,并组织力量对易燃、易爆事故发生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排险,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公安边防部队协助做好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和人员撤离后的现场治安维持工作。
25、长兴乡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长兴全岛域防汛防台工作。
26、横沙乡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横沙全岛域防汛防台工作。
各成员单位除上述职责外,在汛情紧急时,均需承担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一线海塘责任段划分和抢险物资储备
根据防汛责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各自负责所在责任段海塘及港口、港汊、滩地上有关滞留人员、作业船舶的防汛安全。根据防汛物资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防汛物资采取县级储备和防汛重点单位自行储备的办法,确保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足额到位。
四、险工险段、重点防汛区域和重点防汛单位
(一)险工险段:黄瓜沙5000米新围垦大堤、上实东滩公司东旺沙18700米新围垦大堤、工业园区团结沙地区4620米新围垦大堤、工业园区东风西沙9000米新围垦大堤、县排灌所北四效垦区5500米新围垦大堤、造地公司长兴垦区4700米新围垦大堤、交大长兴垦区3057米大堤、中船长兴基地在建工程堤线、中海长兴基地在建工程堤线、青草沙江海公司垦区、老效港北闸两侧大堤,以及庙港水闸、老效港水闸、鸽龙港南闸、跃进水闸、新建水闸、界河水闸、马家港水闸、新民水闸。
(二)重点防汛区域:东旺沙水闸外侧、团结沙水闸外侧、黄家河外口、南六效外小圩区域内的外来船只和滞留人员。黄瓜沙封堵范围崇明岛内侧陆域、横沙东兴水闸区域、中船长兴基地内侧区域、中海长兴基地内侧区域内的排涝问题。
(三)重点防汛单位:堡镇电厂、崇明燃气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崇明电信、亚通公司、上海船厂、华润大东船务公司、中船长兴基地、中海长兴基地、振华港机、长江隧桥公司。
五、应急预案内容
本预案启动条件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标准,相对应的行动级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响应为最紧急响应。
在二级、一级响应行动的人员撤离过程中,治安维护和医疗保障分别由公安局和卫生局负责,被撤离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提供留宿场所,其饮食供应一律由具体组织撤离的单位负责,所需经费经县防汛办公室核实后由县财政核拨。
(一)四级响应(蓝色响应)
1、四级响应标准
(1)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3)市中心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4)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四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防汛指挥部有关领导进入岗位,防汛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气象部门及时将台风路径、云团移动趋向等有关信息向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3)电视、广播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4)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崇明本岛水闸管理部门及时开闸预降内河水位至2.4米—2.6米,长兴、横沙水闸管理部门要根据潮汛最大限度地降低内河水位。排水、市政、环卫等单位应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清扫道路进水口处垃圾,化粪池预抽空,防止粪水满溢,城区排涝泵站人员应昼夜值班,并开机实施预排、预降水位。电力、通信、房屋等管理部门加强抢修队伍的配置。地处低洼的有毒物品储存点、遇涝易损物资仓库,有关单位必须派专人值班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物资受涝或有毒物品外溢造成二次灾害。各乡镇、场要组织力量加强本辖区河道、排涝设施的巡查,清除沟河内的阻水物,特别是农村低洼圩区和原前进、长江、北四效水闸受益区域、横沙兴东水闸区域、中船长兴基地内侧区域、中海长兴基地内侧区域内的乡镇、农场、建设单位一定要做好“小包围”的防汛检查,及时预降预排,确保区域内河畅、涵通、泵好和强排措施的到位。有地下工程设施的单位,应及时做好工程设施的防倒灌措施。其中,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海塘管理部门要督促沿江单位关闭防汛闸门包括旱闸门,海事和航管部门要督促航运单位做好船只的避风工作。绿化管理部门要及时修剪或加固路口、风口处的树木。
(5)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电力、电信、有关野外作业单位要采取避雷、防雷措施。防风措施按台风同类预警响应。
(6)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防风措施按台风同类预警响应。
(二)三级响应(黄色响应)
1、三级响应标准
(1)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3)市中心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4)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三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分指挥全部到位形成指挥体系。防汛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防汛动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风情、潮情、雨情。
(2)各防汛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值班,保持通信畅通,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车辆和物资,做好应对风、雨、雷灾害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3)水务、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水情、雨情、风情的测报工作。气象部门开启气象视频系统并与防汛指挥部连接,加密气象测报次数。
(4)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各水闸、涵闸、圩区、排涝泵站要做好预降预排工作。电力、自来水、煤气等部门要加强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电信部门须保证崇明与长兴、横沙两岛间在任何情况下普通电话、手机、卫星电话、高频电话中有一种通信形式畅通。建委、交通、房土等部门要加强广告牌、霓虹灯、空调外挂机、屋顶太阳能热水器、行道树、危险房屋等检查,消除各类隐患。高空、水上作业停止。有关乡镇、单位、部门要通知一线大堤外从事滩涂捕捞作业等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组织撤离。
(5)各乡镇、场及有关防汛责任单位要落实抢险队伍、抢险车辆和抢险物资,加强辖区内一线大堤、沿江涵闸、河道的巡查,组织所属垦区内的种植、养殖人员做好撤离准备,清除防汛通道障碍物,确保一线海塘安全。组织力量清除河道内的各类阻水渔具和漂浮物,疏通横河锁口,保持水系畅通。
(6)全县各级抢险队伍进入防备状态,驻崇部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防汛物资储备单位做好物资调用的各项准备工作。
(7)水上客运部门及时发布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8)各类媒体要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号和安全提示。
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在加强防雷避雷措施的同时,参照防御台风、暴雨的响应行动准备。
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参照防御台风的响应行动准备。
(三)二级响应(橙色响应)
1、二级响应标准
(1)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3)市中心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4)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二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总指挥、副总指挥、分指挥,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防汛指挥部按防汛指挥网络形成指挥体系并利用会议、电视、广播等各种形式进行防汛动员。所有成员单位都必须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进入岗位,开展工作。
(2)长兴、横沙两岛的乡政府形成相对独立的防汛指挥体系,乡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指挥本岛域的防汛救灾工作。
(3)水务局及所属的工程管理单位有关人员到岗值班,水情观测组、工情巡查组上岗工作,抢险技术指导组、防汛物资调配组、排涝除险组集结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4)城镇地区的下水道实行预抽空,水文部门加密测报密度,提供即时潮位数据。
(5)物资储备单位确保防汛物资储存点24小时有人值班及防汛物资的及时、足量发放。
(6)气象部门要严密观测气象变化,及时为防汛指挥部提供最新气象资料和预测预报信息,并派气象专家到防汛指挥部担当领导的气象参谋。
(7)建委要对各建筑工地高架物进行检查,督促各类建设工地停止施工,并做好塔吊等设备的锁定和脚手架等的加固或拆除工作。公路清障等专业队伍上路巡查。公安部门组织警力,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内居住人口的撤离和转移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电信部门的车载450M调度系统、600M8路特高频系统、DMC1900蜂窝状微波系统等通信设备,做好随时开赴救灾地区,投入使用的准备。
(8)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专业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驻崇部队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并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9)各类媒体要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号和安全提示,各电信运行商协助做好有关防汛信息的发布工作。
(10)危房中居住人员实施转移。
(11)下列堤段的人员按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撤离:
东风西沙。撤离路线:从岛上撤至大陆一线大堤内的庙镇邻江村。工业园区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船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责任人:郁天龙。
南六效外小圩。撤离路线:小圩至向化镇。向化镇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责任人:刘益昌。
团结沙水闸、东旺沙水闸外口。撤离路线:水闸外口至上实东滩公司本部。上实东滩公司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责任人:罗毅。
黄家河水闸外口。撤离路线:水闸外口至新河镇。新河镇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责任人:刘锦涛。
新建港外口。撤离路线:水闸外口至绿华镇。绿华镇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责任人:杨友生。
长兴、横沙乡政府负责将各自岛域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滞留船民、危房居住人员和其他危险区域人员,按各自防汛预定的路线、地点和组织形式实施撤离,有关单位和部门全力予以支持、配合。
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在加强防雷避雷措施的同时,参照防御台风、暴雨的响应行动准备。
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参照防御台风的响应行动准备。
(四)一级响应(红色响应)
1、一级响应标准
(1)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3)市中心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4)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一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县政府进行全民总动员,岛内所有单位的一切相关物资、设备听候征用。
(2)各乡镇、场和各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上级指令组建各类抢险队伍,准备各类抢险设备和物资并听候调动或征用。
(3)全县各级各类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驻崇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有关单位根据上级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5)各类媒体要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各电信运行商协助做好有关防汛信息的发布工作。
(6)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它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7)在台风、大风暴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沿江各乡镇及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上实东滩公司、造地公司、上海船厂、华润大东船务公司、中船长兴基地、中海长兴基地、振华港机等有关防汛责任单位应及时组织力量,对所防范堤段进行定人、定点值班防守,并不间断地组织巡堤检查,各责任单位领导要亲临现场督查,要尽全力确保一线大堤不决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除险加固,并迅速如实地向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抢险方案,指导抢险。
(8)市政、绿化、建设、电力、通信、水务、公安等各类专业抢险队伍进岗到位,组织巡查,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任务。
(9)下列区域内的人员按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撤离:
上实东滩公司外垦区。撤离路线:东旺大道至上实东滩公司总部。上实东滩公司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组织抢险人员不少于500人,配置抢险车辆不少于20台。责任人:罗毅。
工业园区团结沙垦区。撤离路线:垦区至上实东滩公司本部。工业园区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组织抢险人员不少于500人,配置抢险车辆不少于20台。责任人:郁天龙。
向化渔业村。撤离路线:渔业村至向化镇。向化镇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组织抢险人员不少于200人,配置抢险车辆不少于5台。责任人:刘益昌。
现代农业园区。撤离路线:园区各点至裕安种子场、向化副业场等各安全地段。现代农业园区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组织抢险人员不少于500人,配置抢险车辆不少于20台。责任人:周忠涛。
北四效排灌所垦区。撤离路线:垦区各点至海军农场。排灌所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组织抢险人员不少于500人,配置抢险车辆不少于20台。责任人:张凤新。
港沿垦区。撤离路线:垦区各点至海军农场。港沿镇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组织抢险人员不少于500人,配置抢险车辆不少于15台。责任人:张贤。
大新垦区。撤离路线:垦区各点至富民农场。竖新镇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组织抢险人员不少于500人,配置抢险车辆不少于15台。责任人:梅振刚。
新村乡外圩区。撤离路线:圩区各点至新村乡政府、新洲村等各点。新村乡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组织抢险人员不少于500人,配置抢险车辆不少于20台。责任人:沈静忠。
跃进外圩区。撤离路线:圩区各点至跃进农场场部。跃进农场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组织抢险人员不少于300人,配置抢险车辆不少于10台。责任人:闻淼。
黄瓜沙垦区。撤离路线:垦区各点至前进农场。造地公司负责现场撤离的组织、车辆调度和被撤离人员的接送工作,组织抢险人员不少于300人,配置抢险车辆不少于15台。责任人:黄进。
长兴、横沙两岛要动用一切手段按照各自的防汛预案,组织人员转移,实施抢险救灾,并随时报告险情、灾情。岛上的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提供人员避险场所、抢险设备、救灾物资,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在加强防雷避雷措施的同时,参照防御台风、暴雨的响应行动准备。
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参照防御台风的响应行动准备。
由于各等级预警信号的发布标准和个别区域受影响的程度不同,预警信号升级时间较短,各单位在采取应对措施时,以提高一个等级准备为宜。
防汛防台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责任单位必须把防汛防台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头等大事来抓,不能存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防汛预案。要进一步发扬通力协作精神,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
崇明县防汛指挥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