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监委制定的崇明县2005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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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3-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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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3-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县监委制定的《崇明县2005年纠风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崇明县2005年纠风工作意见
 
  2005年崇明县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努力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专项治理工作
 
  (一)继续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按照率先成为市教育收费规范县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收费制度,严格实行中小学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坚决制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赞助费用,坚决纠正学校擅立收费项目、违规办班、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努力形成良好的教育风气。
 
  (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不断完善药品购销网上采购和信息化管理,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透明度,重点查处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和滥检查等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三)规范居住物业管理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加强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保证维修资金正常安全使用。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及时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问题,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和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四)切实抓好企业减负和涉农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摊派和收费等行为。加强对中央、市、县涉农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损害农民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五)充分发挥县治理公路、水路“三乱”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公路、水路“三乱”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治理“三乱”成果。
 
  在抓好上述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继续抓好整顿统一着装、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征订等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促进全县政风行风建设
 
  坚持以政风行风测评为抓手,促进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按照《2004—2007年上海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总体安排》,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实行“全面测、重点评”,完善测评内容,合理设置测评点,调整、充实测评员队伍,加强培训,提高测评代表素质。通过会议、简报、新闻媒体等,使测评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了解情况,知情出力,进一步提高政风行风测评质量。
 
  充分发挥县政风行风监督员、乡镇政风评议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对乡镇行政机关政风建设情况监督和检查,巩固乡镇政风评议成果,促进乡镇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新形象。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深入推进县级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机制,加强对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议。继续推行县、乡镇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利用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推行示范点经验,加快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医院以及自来水、煤气、电信、公交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和单位办事制度公开,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有效性,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
 
  四、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主动协调。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根据2005年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安排所确定的职责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工作落实到位。县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保证各项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落实整改。继续将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物业管理等专项治理作为重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被测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去年测评中群众反映的本部门、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今年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三)强化监督,严肃执纪。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依法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职能以及社会舆论、群众监督的作用,积极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对政风行风中暴露出的不正之风,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违规违纪的案件坚决予以查处,确保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四)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努力构建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体系。认真分析和研究产生不正之风的原因,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在预防上下功夫,促进全县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
 
 
崇明县监察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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