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经济委员会制定的崇明县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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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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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单位:
 
  县经委制定的《崇明县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崇明县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方案
 
  为推进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全力建设崇明生态岛区,本县将全面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化生态岛区建设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为着眼点,进一步深化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崇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去年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列入长效管理,并纳入乡镇创建生态家园工作,在全县各乡镇分别设置回收网点,建立和健全专职回收处置队伍,逐步形成群众参与、有偿回收、规范处置的运行机制。
 
  三、实施办法
 
  (一)回收处置范围及网点设置。回收处置范围为崇明三岛。全县共设立27个网点。
  (二)回收及处置方式。回收方式实行“三个划定”:一是按乡镇、村的行政范围划定回收区域,实行“关门回收”;二是按乡镇、村的年农药使用量划定回收数量,实行总量控制;三是在乡镇、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保洁员中划定直接回收人员,实行定人回收。各网点回收的废弃农药包装物由县有关部门指定专门的处理公司规范处置。
 
  四、资金筹措及拨付
 
  (一)资金筹措。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经费分别由县财政和县供销社承担。其中县财政承担直接回收费、村回收员补贴费、专业处置费和回收网点工作人员补贴费等,2006年共计172万元;县供销社承担回收网点提供的房屋、场地及必要的整修和水电安装费,兼职回收员工资、防污染费, 16个乡镇、270个行政村、27个回收点的回收统计、报表、发票及组织管理费等,2006年共计48万元。
  (二)资金拨付。每年7月和12月上旬,县经委和县财政对县供销社分别在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回收上交的废农药瓶(袋)数量进行审核,按照7月拨上半年、12月拨下半年的拨付方式将县财政拨付部分按实列支给县供销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涉及千家万户,难度很大。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认识,并积极引导各种力量广泛参与,切实推进回收处置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全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完成任务。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县经委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各乡镇为回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回收人员,做好农民宣传教育工作等;县供销社负责回收处置的具体工作以及专业考核;县文明办、农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公安局、交通局负责加强入岛道口检查,防止岛外废弃农药包装物流入。
  (三)加强长效管理,落实相关措施。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分解落实相关工作,形成周密的工作计划,并细化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制定工作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回收网点进行专业考核。要及时掌握回收处置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县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1、各乡镇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实物量计划表
     2、回收处置费用财政补贴明细
                    
                         崇明县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1:
 
各乡镇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实物量计划表
 
  实行回收方式的“三划定”是为了促进乡镇、村回收工作的推进和保证财政经费的有效支出,并尽可能防止县域范围外的废弃农药包装物流入,影响本县的生态环境建设。
  据县农委提供,2005年全县农业耕地实种总面积为151.99万亩次,总农药使用量为1311.57吨,亩用量0.86公斤。按照理论测算和去年实收实物量情况,预计每年产生农药瓶(袋)2100万只,折重230吨。其中瓶1200万只,约重221吨;袋900万只,约重9吨。
 
单位:面积亩;农药用量吨;废弃包装物实物量公斤
乡镇
总面积
年农药
使用量
包装物
实物量
乡镇
总面积
年农药
使用量
包装物
实物量
绿华
58125
53.55
9390
港沿
138996
105.31
18471
新村
48328
47.43
8319
向化
99762
56.39
9891
三星
125287
118.36
20760
中兴
104511
50.52
8861
庙镇
157502
150.46
26390
陈家镇
115684
93.22
16351
城桥
68209
71.50
12541
长兴
86519
67.89
11908
港西
80760
70.52
12369
横沙
43880
56.94
9987
建设
75674
70.41
12350
农业园区
11398
20.57
3608
新河
103134
78.28
13730
县良种场
3610
7.53
1321
竖新
102994
79.01
13858
其他
18315
43.59
7646
堡镇
77230
70.07
12290
合计
1519913
1311.57
230000
 
 
附件2:
 
回收处置费用财政补贴明细
 
  县内每年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量在230吨左右,预计全县每年所需回收处置经费约在220万元,其中县财政承担172万元。县财政承担的经费明细如下:
  1、直接回收费62万元(按瓶每只5分、袋每只2.5分计算,实际支付的回收款以统计数据为准,下同)。
  2、村回收员补贴费25万元(按瓶每只2分、袋每只1分计算)。
  3、专业处置费59万元。每吨处置费2500元,经测算,每年需要57.5万元。长兴、横沙需增摆渡费、车费、人工费等共计1.5万元。
  4、回收网点工作人员补贴费52万元。每个点由基层供销社(乡)落实专兼职人员各1名,月工资参照2005年全市上岗人员最低生活保障线690元,并考虑上调因素,以800元计算,全年需支付网点工作人员补贴费52万元。其中,26万元由县财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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