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委、办、局:
县妇联、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妇女妇科疾病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发展‘十五’计划”赋予妇女健康的一项重要权益。为把本县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治疗,切实降低妇女妇科疾病率,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县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出发,不断满足妇女日益增长的保健需要,降低妇女妇科疾病的发病率,切实提高妇女生活和生命质量,让广大妇女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建设生态岛的伟大实践中去。
二、总体目标
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工作要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健全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工作体系,确保全县12.61万名妇女每两年开展一次妇科疾病普查。
三、工作职责
县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把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规划之中,安排落实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经费,给予人力、财力上的支持,保障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实事项目的顺利开展。
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妇科疾病检查专业医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把门诊检查与下乡普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妇女健康检查流动车”的作用,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便捷服务。
县妇联要积极协助制定和实施妇女妇科疾病检查规划,充分利用妇女组织的网络优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妇女参加妇科疾病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四、资金筹集与结算
妇女妇科疾病检查经费列入县、乡镇两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妇女妇科疾病检查提供经费保障。目前,本县妇女妇科疾病检查费用标准为每人18元。其中,县、乡镇两级财政贴补每人10元(两级财政负担比例根据乡镇财政状况实行差别政策),个人负担8元。对连续两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妇女,个人负担部分由乡镇合作医疗基金、县抗大病风险基金各报销4元。采取先检查后结算的办法,在乡镇妇联核实实际普查人数后,由县妇幼保健所出具统一发票,交县、乡镇两级财政一次性转帐结算。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一是充分利用“两台一报”和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充分利用“三八”节维权宣传周,进行重点宣传;三是充分利用各级妇女组织的网络优势,进行传递式宣传;四是充分利用服务卡,进行针对性宣传。要通过深入宣传,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治疗。
(二)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共同推进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工作。市妇联已将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列入实事项目,每年给予本县2000名免费妇科疾病检查名额,县政府也匹配了2000名妇女免费妇科疾病检查资金,解决了部分困难妇女妇科疾病检查费用。但免费参加妇科疾病检查的人数与实际需参检人数差距很大,为把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突破,县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保障,并逐步建立妇女妇科疾病检查长效机制。
(三)大力推行送检下乡,方便农村妇女健康检查。为使边远乡村妇女同样能够享受妇科疾病检查优质服务,县妇幼保健所要充分发挥“妇女健康检查流动车”的作用,积极送检下乡,为广大农村参检妇女提供方便、优质的服务。对普查中发现患有妇科疾病的妇女,要及时告知,并指导就医和落实治疗措施。
崇明县妇女联合会
崇明县卫生局
二○○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