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50001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5〕20号
成文日期:
2025-04-01
发布日期:
2025-04-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监委、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长兴镇:
2025年3月26日14时许,在崇明区长兴江南大道988号的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造一部部件车间屋顶,徐州伟廷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维护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受市应急局委托现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区监委、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长兴镇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局长施律任组长,并邀请区监委参与,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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