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崇明长兴“12·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3-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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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500009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5〕19号

  • 成文日期:

    2025-03-19

  • 发布日期:

    2025-03-24

区监委、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长兴镇:

2023年12月20日10时30分左右,在崇明长兴镇江南大道988号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平板车司机在拆除货物绑扎绳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重伤。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受市应急局委托,现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长兴镇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局长施律任组长,并邀请区监委参与,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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