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50000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5〕19号
成文日期:
2025-03-19
发布日期:
2025-03-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监委、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长兴镇:
2023年12月20日10时30分左右,在崇明长兴镇江南大道988号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平板车司机在拆除货物绑扎绳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重伤。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受市应急局委托,现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长兴镇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局长施律任组长,并邀请区监委参与,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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