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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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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2月至4月,区审计局实施的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以长租方式违规变相配备公务用车
整改结果:区应急局已终止相关租赁合同,今后将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崇明县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
二、未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
(一)虚列支出
整改结果:区应急局已完成宣传品制作、档案扫描、车辆维修等项目;收回未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并上缴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国库存款户。下一步,区应急局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切实提升预算执行力。
(二)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整改结果:区应急局将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细化项目内容、合理配置资金,使得项目内容与资金需求相匹配,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扩大支出范围列支所属单位费用
整改结果:区应急局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审核把关,确保经费支出方向准确,会计核算规范。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一是区应急局进一步完善《崇明区应急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构建、处置的检查监督。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固定资产登记、报告、盘点等制度以及处置程序等事项,通过熟悉业务政策,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做到帐、卡、物三相符。二是区应急局执法大队已制定《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专人统一保管车辆备用钥匙、行驶证、油卡。
五、与行业协会脱钩改革不彻底
整改结果:区应急局积极沟通落实整改,一是与崇明安全生产协会沟通,已另外聘用财务及办公室文员,不再由区应急局聘用人员兼任;二是与崇明安全生产协会沟通,协会已搬离原占用区应急局执法大队的2间办公用房;三是与崇明安全生产协会商议,已另外开设账户,由其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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