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10005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安委办〔2021〕18号
成文日期:
2021-07-02
发布日期:
2021-07-0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5·31”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兴工业区内鼎睿石化有限公司油罐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沪安委办〔2021〕2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崇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陆仁葵,联系电话:59612771,邮箱:cmqajk@163.com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