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10002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1〕41号
成文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5-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12时10分左右,在位于横沙乡新联路168号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横沙基地内,上海横沙混凝土供应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局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开展了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形成了《上海横沙混凝土供应有限公司“4·26”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呈上,请予批复。
附件:上海横沙混凝土供应有限公司“4·26”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
联络人:陆仁葵 联络方式:1391633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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