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42120240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沪崇医保〔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4年,崇明区医保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全年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守为民初心,坚持问题导向,优服务、强监管、促改革、提能力,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通过预留部分职工医保额度,建立年度清算激励机制,调动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控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职工医保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改革试点,加大政策宣传培训,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医联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人头付费试点。
二、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拓展集采药品范围,开展新批次医联体药品集采活动。在市医保部门的指导下,有序推进集采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开展医联体药品集采考核,落实结余留用政策。
三、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制定年度基金监管计划,加强信息化基金监管场景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对各类医保定点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医保医师政策培训和医保知识竞赛。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定期通报机构违规及处置情况。对重大违规行为采取行纪、行刑结合予以严肃处理,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推进新版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落地落实落细,加强医保经办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持续开展乡镇、村居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医保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可及性。
进一步深化医保领域“一网通办”、“免申即享”,医保政务服务事项达到“就近办”“智能办”“随时办”“放心办”“精准办”,完善与南通全市域12个点位及与区行政服务中心两个远程虚拟窗口的建设。
加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做好辖区机构定点纳保及变更初审工作,强化医保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定点机构的日常履约考核工作。
五、完善医疗救助管理机制
持续推进因病致贫预警机制建设。持续提升医疗救助“一网通办”系统智慧好办2.0版服务能级,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智能预警功能。进一步优化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的协调衔接。继续开展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工作,做好审计结果运用。
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持续优化长护险区域服务总量分类管控工作,保障重度失能老人“应享尽享。
进一步强化对长护险评估的管理,统一评估手势,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严把长护险服务“入口关”。
继续开展居家服务机构星级制管理综合评定。压实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指导服务机构强化实地走访抽查、电话随访、实时微信视频抽检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措施,加强护理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长护险居家服务入户检查,提高检查频次和覆盖面。
七、坚持党建引领创建模范机关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员廉政教育引导,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工作。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用好管好“崇明医保”微信公众号,讲好医保故事,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巡察“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深化“五个过硬”模范机关建设和“火炬行动”,常态化开展政风行风监督巡查工作,改进政风行风。做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12345”市民热线群众诉求。
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子的率先垂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医保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关心关爱和正向激励,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注重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开展挂职锻炼、轮岗学习等岗位实践,提高综合履职能力。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