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关于《崇明区7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草案)》的专家咨询论证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0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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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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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7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局邀请市医保局待遇保障领域专家、医保政策法规领域专家等,共同对《崇明区7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论证。20221028日,我局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集中听取各位专家论证意见。有关情况如下:

一、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

我局共邀请了3位专家进行论证,具体是:

1.陈丹沛,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医保待遇保障专家)

2.施莹,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副处长(医保政策法规专家)

3.吕春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四级调研员(医保待遇保障专家)

专家的选择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兼顾本市和本区层面,涵盖医保待遇保障、医保政策、医保法律法规等各方面,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与决策事项均无直接利害关系。专家独立开展论证工作,并提出论证意见。市医保局为专家论证提供了必要保障,并支持各位专家独立开展工作。

二、专家论证意见

(一)制定《崇明区7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2本医疗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草案)》的必要性专家一致认为,本区制定《草案》很有必要。《草案》在原有的《崇明区7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基础上,调整部分表述和补贴方式,并增加补充说明,用于保障本区7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待遇,最大程度减少申请参保补贴的流程,最大化减少书面材料提交。《草案》的实施,有利于统筹化解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特殊矛盾,减轻高龄老人参保负担,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崇明区7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草案)》的可行性专家认为,《草案》具有良好的可行性。《草案》由于《实施办法》已于2022930日到期,为确保政策的延续性,本区提出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本区老年居民待遇保障实际需求作出的重要决策,有利于制度的稳定可持续,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同时,本区自《实施办法》实施以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评价,《草案》在本区实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政策执行领域也具有较为扎实的工作基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崇明区7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草案)》的科学性专家认为,《草案》符合科学性要求。

一是依法制定。《草案》是依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建立的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明确了参保人员中年满703周岁,在上海居住、生活满30年,从户籍制度建立起就是本市户籍高龄老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二是符合本区实际。本区因行政区域调整划归本市的人员已年满70周岁,且多次信访要求享受高龄老人待遇。《草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比照高龄老人享受个人缴费减免政策,所需资金由本区统筹解决,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充分听取意见。《草案》在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区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向公众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程序而形成,内容经过反复研究完善,体现了立法者、执法者、监督者、相对人、第三方组织等各方的意愿与智慧。

三、专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陈丹沛专家主要意见:《实施办法》修订具有必要性,崇明区医保部门考虑较为全面,符合实际,并优化操作,提高感受度。建议在居保集中参保期,相关部门做好操作衔接,落实相关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经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对于符合《草案》的人员实行“免申即享”,即高龄老人参保后无需申请即可享受到参保补贴待遇,确保应保尽保。

(二)施莹专家主要意见:《实施办法》到期后,确有必要修订,也注意到了政策延续性,对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的考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崇明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办法》对补贴方式由“主动申请”优化为“免申即享”,进一步方便4相关人群享受待遇,实现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建议提升补贴办法的政策知晓率。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经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通过各种新媒体手段扩大政策宣传,提高补贴办法知晓率,依托各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草案》中涉及调整表述的部分加强宣传解释。

(三)吕春艳专家主要意见:本次修订《实施办法》,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表述上更加科学规范,同时结合本区实际,调整补贴方式,试行参保补贴“免申即享”。建议做实做好“免申即享”工作,让参保人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经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最大程度减少申请参保补贴的流程,最大化减少书面材料提交,保障“免申即享”工作落到实处。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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