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号代表意见的答复
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17
陈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长护险统一实行上门评估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以下简称“统一需求评估”),是指对具有照护需求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全市统一的评估标准,依申请对其失能程度、疾病状况、照护情况等进行评估,确定评估等级。评估等级作为申请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待遇、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的前提和依据。
根据《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办理流程和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依据统一需求评估申请,定点评估机构组织2名具有规定资质的评估员开展现场评估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现场询问、查阅病历、身体检查等,调查结束,评估员按实填写《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并将评估调查记录录入长护险信息系统,由评估计分软件确定评估等级。由于现场调查时申请人的表述和身体状态存在倾向性和不确定性,有时较难客观反映老人的真实状况,经区长护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前年开始本区推行乡镇集中评估,但对85周岁以上及85周岁以下长期卧床申请人继续实行上门评估。同时加强了评估管理,一是建立专职评估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统一评估手势;二是实行评估员回避、轮岗、随机派单制度;三是采集评估全过程影像资料;四是建立预评估制度,对评估员预评估结论与评估计分软件出具结论不一致的,开展集体评审;五是推行评估公示制度,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
集中评估实行2年多来,对推动规范评估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正如您在代表意见中提到的,也存在一定的不便和交通安全隐患。为此,从今年3月中旬起,我们在继续加强评估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已对集中评估作适当调整,将集中评估地点调整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指定的合适场所,这样既能减少人员集聚,又能方便申请人参加评估,同时确保评估客观公正。
感谢您对我区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
联系地址:崇明大道8188号3号楼 邮政编码:202150
联系人姓名:沈汉春 联系电话:69688583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