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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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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依据《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卫监〔2024〕12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监督抽检对象及数量
本区3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规范》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建立并遵守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出厂餐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情况、出厂餐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监督抽检内容
现场对出厂的餐饮具进行监督采样,由检验机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感官要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四)随机抽查结果(详见附表)
1、监督检查结果如下:上海市崇明县喜双餐具保洁服务部监督检查结果合格;上海市崇明县灜源综合服务部、上海崇明鸿毅豆制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均给予行政处罚。
2、监督抽检结果如下:上述3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的餐饮具抽检结果均合格。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附表:
2024年崇明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国抽)
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 | 抽查结果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是否整改 |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上海市崇明县瀛源综合服务部 | 行政处罚 | 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逐批检验合格 | 已整改 |
上海市崇明县喜双餐具保洁服务部 | 合格 | 无 | / | |
上海崇明鸿毅豆制品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逐批检验合格 | 已整改 |
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