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生活饮用水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国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2-10 00:00

【字体:标准加大特大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12-10

依据《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卫监〔2024〕12号)的要求,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一)监督抽检对象及数量

本区5户集中式供水单位、10户二次供水使用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的要求,对集中式供水单位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水质消毒情况和水质自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1997)的要求,对二次供水设施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抽检内容

现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进行监督采样,由检验机构(上海市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测微生物及理化指标36项,现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原水进行监督采样,由检验机构(上海市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测微生物及理化指标21项,同时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对出厂水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现场对二次供水设施出水采样,由检验机构(上海市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水质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检测。同时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对二次供水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四)随机抽查结果(详见附表)

1、完成5户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结果均合格。

2、完成10户二次供水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其中8户监督检查结果合格,2户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均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附表:2024年崇明区生活饮用水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国抽)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附表:2024年崇明区生活饮用水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国抽)

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抽查结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否整改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自来水公司城桥水厂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自来水公司崇西水厂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自来水公司堡镇水厂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自来水公司陈家镇水厂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崇明房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沁园村)

抽查未发现问题

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十里江湾)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静安地产集团物业有限公司(阳光雅轩)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自来水公司(解放社区)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瀛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庙镇小星公路居民楼)

行政处罚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人员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已整改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振新村)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裕展东村)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仁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明苑)

抽查未发现问题


骊隆(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欧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幸筑华庭南苑)

行政处罚

未履行每季度的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义务

已整改


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