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要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化本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和《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聚焦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通过2-3年时间,实现有计划的涉企现场检查次数比2024年明显下降,着力增强执法检查的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按照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对2025年度开展的有计划的行政检查工作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内容
1.检查主体: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
2.检查对象范围:本区文化市场经营主体
3.检查项目:对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版权等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4.检查方式:
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基于“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管理,在体育场所、演出场所、电影放映经营场所、印刷企业、网络文化企业、旅行社等领域实施差异化精准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开展行政检查的基本方式。
“互联网+监管”:持续加强对线上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的核查研判,提高问题发现率。
联合检查:除通过投诉举报、线索转办、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生的“触发式检查”外,在以下领域开展有计划的联合检查:一是在春节、五一、十一节假日前,会同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对旅游市场开展联合检查;二是局执法大队不同执法科室之间开展集成执法检查。
专项检查:结合文化市场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拟在2025年开展下列行动。
(1)文化领域
时间待定,小型演出活动专项清查;
时间待定,娱乐场所集中整治;
(2)文物领域
时间待定,红色资源集中执法巡查;
(3)新闻出版领域
1月,涉“问题图书”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
1月至2月,“元旦”“春节”期间出版物市场及网络环境专项整治、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游戏集中巡查;
7月至8月,暑期游戏类电子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时间待定,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市场“蓝光”专项行动;
9月,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绿网“专项行动;
10月至11月,进博会期间文化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4)旅游领域
时间待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时间待定,在线旅游经营活动专项清理;
(5)体育领域
7月至8月,夏季游泳场所集中检查;
(6)广电领域
7月至8月,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视听集中巡查;
10月,酒店宾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检查;
(7)电影领域
全年,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
(8)版权领域
2024年12月至今年3月,“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
8月至11月,进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百日行动;
时间待定,“剑网2025”专项行动。
其他:对通过投诉举报、线索转办、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按照“触发式检查”要求开展。
5.检查比例:原则上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开展行政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贯彻执行。根据《上海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2024版)》要求,强化对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及运用,按照程序申领行政检查计划编码,作为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依据。各执法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对照工作计划,根据所属条线的实际情况,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统筹开展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强化综合监管。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跨领域的多项检查的,原则上应当采取集成执法方式合并一次进行。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本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根据检查计划有序推进。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实现线索共享、案源共享。
3.强化技术赋能。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拓展“非现场检查”应用场景,丰富“无感监管”技术手段,通过技术赋能减少现场检查。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