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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聘任一名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聘法律顾问的职责
(一)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
(四)参与我局合同、协议的协商,起草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化解,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六)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七)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八)参与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办理;
(九)完成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外聘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法律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能够胜任我局交办的法律工作;
(三)执业律师应具有10年以上在本市执业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相关法律服务从业经验;
(四)能及时响应我局的相关法律服务需求;
(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止。
四、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的律所须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资质证明;
2.律师事务所及应聘律师业务专长等情况介绍;
3.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情况;
4.拟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收费标准;
5.以往参与机关单位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提供法律服务的政府部门名单;
6.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于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7897号美术馆三楼302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丹,69611471。
五、评审
我局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组织专门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综合考察各方面因素,确认拟聘任的律师事务所人选,并依照法定程序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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