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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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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11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局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开展风险评估。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崇明区有不移动文物107家,其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家,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家,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100家。目前我区文物保护管理均依照国家和市级层面法律法规,缺少符合本土实际的文物保护相关文件办法,无法满足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办法》,能够避免因所有人或使用人疏于管理保护或人为无意识破坏造成的保护价值降低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试行)》,《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将为我区文物保护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坚实保障。《办法》对职责分工、使用管理、工程管理、经费保障等四方面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尤其对国有和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经费做出了清晰、全面的说明,能有效避免以往修缮责任不清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规范本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和过程
为有效组织开展《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邀请了以下3位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进行风险评估。1.李孔三,上海市文物保护工程行业协会秘书长、原市文物局文物保护管理处处长2.曹永康,上海市文物保护工程专家库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主任3.徐兵,崇明区档案馆信息编研科科长、崇明区文史专家风险评估专家组的构成兼顾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同时,前述专家理论素养精深、实务经验丰富、代表性强,具备有效开展《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风险评估的能力。区文旅局局采取线上召开风险评估会的方式,请专家分别阐述各自风险评估意见,并共同研讨确定风险评估结果。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起草期间,区文旅局通过官方网站,就《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向社会公众、企业等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仅收到文字表述修改建议2条,未收到公众、企业对《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内容方面的完善建议。
四、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及影响
经评估,专家认为,《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基本不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生态环境风险、财政金融风险和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的风险,仅经费保障时,可能出现不可移动文物产权所有人在承担修缮资金方面认识不同、产生争论的风险。总体决策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针对前述可能出现的风险,经与专家组充分研商,区文旅局明确了以下防范化解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产权所有人申请修缮资金的前提是不具备修缮能力。二是明确无主产权、宗教、军队、区属企业所属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护经费和责任划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健全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渠道。三是加强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各乡镇应在每年6月底前,4编制辖区内下一年度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目录,并安排相应经费。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崇明区文物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