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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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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6-30
一、制定《关于促进崇明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
近年来,得益于花博会红利和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因素,崇明民宿业迅猛发展,民宿产业正在逐步成为崇明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以及经济发展的新亮点。2018年9月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8〕21号),制定了民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乡村民宿设立条件、保障措施四项重要内容。2022年3月1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22〕4号),从总体要求、设立登记、促进发展、规范经营、监督管理、强化保障六个方面对民宿作出工作指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促进我区乡村民宿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力度,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起草制定《关于促进崇明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关于促进崇明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过程
2022年1月,区文化旅游局对绿华镇绿港村、庙镇东方G20花岛宿集、竖新镇仙桥村、建设镇顾伯伯乡村民宿群、竖新镇前卫花岛等民宿集聚区进行了专题调研,研究民宿发展路径。
2月,根据市文旅局和区政府工作指导以及我局前期研究成果,形成初稿。张秩通副区长多次专题听取政策汇报,并做相应修改。
3月,开展第一轮征求意见,征求区民宿发展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4月,根据各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张秩通副区长根据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再次提出修改意见。
5月,开展第二轮征求意见,征求各乡镇相关意见。
6月,开展第三轮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再次征求区民宿发展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意见。
三、《关于促进崇明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保障三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好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大力推动乡村民宿集群化发展、专业化服务、品牌化经营、差异化竞争,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村居民就业增收,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宜居宜业宜游、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崇明注入新动能。
(二)主要任务
分为4个方面,从民宿集群化发展、专业化服务、品牌化经营、差异化竞争四个方面的内容制定了11点发展意见。
第一方面,以规划为引领,推进集群化发展,共两点。一是制定民宿发展规划。明确民宿发展区域和范围,实行规模管控、空间管控、风貌管控、准入管控,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民宿发展格局。二是推进民宿集群村建设。制定崇明乡村民宿集群村建设导则,整合各类政策资源,解决基础设施配套短板,以及功能性配套服务问题,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第二方面,以品质为重点,倡导专业化服务,共三点。一是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制定崇明区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各项安全保障需求;全面规范民宿的多方面服务行为。民宿开办前必须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和建筑合法性审核,并为游客购买相关保险。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民宿培训、现场教学、互访互学、考察学习和技能大赛等活动,提升民宿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行业自治自律。支持乡村民宿行业自治组织加强行业自我管理与监督,通过行业自治引导民宿行业规范、诚信、健康、高品质发展。
第三方面,以标准化为抓手,推广品牌化经营,共四点。一是优化星级民宿评定。制定《崇明乡村民宿等级评定标准》和《崇明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办法》,做好四星级、五星级民宿等级评定,取消三星级民宿等级评定。鼓励乡镇对辖区内民宿发展出台扶持政策。二是培育本地民宿品牌。统一崇明乡村民宿品牌标识,引导星级民宿提升管理理念、改进服务品质、完善功能设施、丰富项目体验、优化场景风貌,培育形成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本地民宿品牌。三是引进知名民宿品牌。加大民宿产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进全国知名民宿品牌参与乡村民宿集群村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引进1至2个全国知名民宿品牌。四是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开展精品民宿线路和特色民宿品牌宣传推介,举办上海乡村民宿论坛、民宿产业招商推介会等,提升崇明民宿品牌。
第四方面,以特色为导向,促进差异化竞争,共两点。一是推进多旅融合发展。通过开发特色体验项目,开设主题节庆活动,增强民宿项目的体验度和感受度。二是鼓励多元创意发展。鼓励本地乡村民宿产品个性化发展、差异化竞争,避免“千篇一律”。
(三)工作保障
在五个方面,因地制宜有所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各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民宿发展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民宿健康发展;相关乡镇相应建立民宿发展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推进本区域的民宿发展工作。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多类主体参与民宿发展与经营;优化完善民宿审批流程,推行民宿开办全流程“一件事”集成服务;支持在崇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民宿金融服务体系。三是完善用地保障。鼓励盘活多类房屋和用地用于发展民宿,拓宽农村存量集体资产支持民宿发展的途径方法。四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各职能部门落实对民宿的执法监管,督促民宿依法规范经营;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抓好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加强村级集体组织对民宿开办前的审核把关和运营中的协调处理。五是强化考核指导。主管部门加强对民宿发展工作的指导,制定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工作相关考核机制,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