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7-23 00:00
浏览次
索引号:
SYMB2F311701202100003
主题分类:
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文化
公开主体:
区文化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崇文旅〔2021〕52号
成文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骏同志职级为四级主办。任职时间从2021年5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0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
咨询部门*
手机号码*
姓 名*
邮 箱
标 题*
内 容*
请先登录,再填写详细内容
验证码*
公开咨询内容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