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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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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规定,现将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以下简称区体育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1.公务出行管理不够节约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与具备行业资质的单位签订用车协议。坚持过“紧日子”,坚持非必要不用车。
2.公务用车维修费真实性存疑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切实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管和指导,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严格落实维修保养事前审批、事后按实结算相关规定。
(二)堡镇社区市民健身中心运营效益偏低
整改情况:按照《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以及《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服务规范》有关规定,完善第三方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公益性开放服务,有效发挥场馆的社会效益。
(三)市民健身驿站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已与当地政府加强沟通协商,强化公益性开放力度。完善布局,将部分闲置器材调拨至新增健身驿站使用。
(四)公益性运动场所开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公益性场馆开放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益性运动场所规范开放。
(五)学校体育场地未按规定向社会开放
整改情况:江帆中学和世外汇明通过运动区域分隔工程以及灯光改造工程,学校体育场地已向社会开放。区体育局将继续加大开放管理监督力度,完善市民群众“家门口”的健身圈。
二、预算管理方面
(一)预算编制未细化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完善一、二、三级项目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项目的有效执行。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克服财政资金压缩后资金不足的困难,合理制定各类参赛和办赛计划,强化赛事预算管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加强与市局沟通,尽早落实市级参赛预算。
(三)决算编制不完整
整改情况:将市体彩中心所有收支全口径纳入区体育局决算报表反映,确保决算真实、完整。
(四)绩效目标申报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通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升项目预算绩效指标编制质量。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产业扶持政策。
(五)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加强制度建设,要求所属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所属部门完成结余资金的清理上缴。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
(一)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1.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制定并实施“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
2.设计服务招投标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制定并实施“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确保设计服务招投标程序规范运行。
(二)无依据收取项目配套资金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合理确定建设主体,争取纳入新一轮体制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整范围。
(三)参建单位管理有待加强
1.多计项目代建管理费
整改情况:已签订补充协议,将代建管理费调整至合理范围。
2.代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督促,代建单位完成相关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和竣工决算。
3.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加强对财务监理单位的督促,财务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对建设资金的监管职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成项目闭环。
四、资产管理方面
(一)健身器材等未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已完成项目结清设备的固定资产登记。区体育局将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并调拨至各管理使用部门。
(二)项目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已完成堡镇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固定资产登记。
五、内部管理方面
(一)内控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加强内控制度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易耗品出入库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登记标准。完善体彩人关爱救助实施办法,细化分类分档救助标准。
(二)政府采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委托开展赛事活动竞争性程序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要求所属部门,严格按照崇明县体育局关于推进赛事管办分离加强赛事工作监管的实施办法》(崇体〔2015〕35号)实施采购,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吸引更多的承接主体参与竞争。
2.采购目录内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
整改情况:安保服务合同到期后,按《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沪崇采﹝2020﹞5号)规定实施电子集市集中采购。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开展政府采购。
(三)财务入账票据不完善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严格票据管理,明确体育社会团体不再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经营性活动一律使用正规发票。将学生食堂通过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运营,实行配送机制。
(四)合同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运动崇明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由局机关工作人员承担。加强合同内部审核,对不规范合同进行梳理并重新签订。
(五)费用报销规范性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区体育局加强费用报销管理,公务出行差旅通过“公务之家”统一平台审批报销。严格财务报销审核,确保报销附件齐全,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工会活动严格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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