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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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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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崇明区体育局纳入上海市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本单位始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细化制定并公布实施规范。同时以清单为基础逐项明确监管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做好“一业一证”“证照分离”及综合监管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结数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新办审批3件、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0件、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16件、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审批0件。在办理过程中,全程做到合法合规、及时办结,未发生超期办件情况。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4年,区体育局积极推进批后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牵头会同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区卫生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联合检查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加大综合监管力度,确保健身房业态游泳场所安全、卫生、有序开放。为保障崇明区游泳场所开放服务质量,促进游泳场所把好安全关、保障游泳池有序开放,2024年下半年,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对本区10家有证游泳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监管对象库,不断拓展监管范围,丰富监管手段,细化操作流程,形成有效闭环管理模式。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送证上门,跑出服务“零距离”。为实现横沙乡唯一游泳场所顺利开展经营,满足市民不出岛便可游泳健身的目标,区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主动靠前了解,迅速展开行动,指导协调其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二)提高办事指南准度。规范办事指南的修订,及时动态更新,持续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确保线上线下标准一致。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一是在“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事效能。二是明确业务科室的职能职责,制定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2024年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行政审批案例,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审批与执法检查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全程网办有待进一步加强。
3.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不断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审批和基层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增强依法履职的法律观念,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更好地做好承接办理行政许可业务和监管工作。
2.加大涉企事项流程优化,提高网上办理的高效性和便捷度,扩大宣传,提供咨询与引导服务,推动企业办理业务实现“零跑动”,持续 推进“两个免于提交”“一业一证”等重点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3.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依托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各协同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发挥合力,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游泳和攀岩场所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各类检查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