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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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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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5-01-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

区体育局依托“上海崇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51条,其中,通过区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8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62条。主要公开涉及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体育赛事监管、行政审批、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

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方面,主动公开如:《2024上海长江半程马拉松赛报名须知》《2024上海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拳击比赛暨长三角拳击比赛报名通知》《“中国体育彩票”2025年崇明区迎春羽毛球比赛报名明日开始》等信息。

体育赛事监管方面,主动公开如:《关于发布购买赛事服务信息的通知(6月群体赛事)》《崇明区体育局关于2023年崇明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的公告》《关于发布购买赛事服务信息的通知(休闲体育大会)》等信息,所有政府采购赛事公司服务,均通过网站公开发布采购信息。

行政审批事项方面,主动公开如:《关于2024年上半年拟授予朱宸一为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公示的通知》《崇明区体育局关于拟授予陈潇祺等3人为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公示的通知》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社会体育组织建设方面,主动公开如:《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崇明东滩道朴网球俱乐部成立登记的批复》《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长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注销的批复》等。

建议和提案办理方面:2024年,区体育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9件,代表建议9件(其中主办5件)、提案10件(其中主办6件),按照规定的办理期限,区体育局收到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已按期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拓宽政府信息来源通道,政务公开人员及时汇总整理信息,统一发布。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落实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尽职尽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准确、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定期梳理以往政府公开信息,对于过时内容进行删除,过期信息及时更新、清理。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以供社会各界了解崇明区体育事业发展情况。坚持不断强化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盘点栏目信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自查自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落实。积极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自觉接受上级和公众的监督,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自查改正。将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作为工作重点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与业务科室沟通不紧密,不能及时更新信息;二是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专栏内容建设和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政策、文件的解读还不够深入,实际工作中落实《条例》、《规定》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加强与业务科室沟通交流,及时采集、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做好栏目信息整合工作。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做到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加强业务技能学习,营造“应公开、尽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环节,印发《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崇明体育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并予以公开。强化体育产业政策宣贯解读,为落实扶持奖励办法提供有力支撑;配合做好区政府公报试点工作,将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推送政府公报编辑部门,供政府公报刊登。

2.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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