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26 00:00

【字体:标准加大特大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1-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涉及崇明体育的信息,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崇明体育信息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 区体育局依托“上海崇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29条,其中,通过区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5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175条。主要公开涉及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体育赛事监管、行政审批、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方面,主动公开如:《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崇明区迎春羽毛球比赛报名通知》《崇明区第六届冬季长跑比赛暨2023年崇明职工冬季长跑比赛报名通知》《第六届上海(崇明)休闲体育大会Specical足球趣味赛报名通知》等信息。 体育赛事监管方面,主动公开如:《关于发布2023年崇明区青少年乒乓球比赛赛事采购的通知》《2023年崇明区青少年乒乓球比赛采购中标单位:上海瀛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3年崇明区青少年篮球比赛(小学组)赛事采购的通知》《关于发布2023年崇明区青少年田径运动会赛事采购的通知》等信息,所有政府采购赛事公司服务,均通过网站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中标单位通过网站公示。 行政审批事项方面,主动公开如:《关于2023年上半年拟授予王颢澎等4人为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公示的通知》《关于2023年下半年拟授予韩刚等33人为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公示的通知》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社会体育组织建设方面,主动公开如:《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崇明吉云步击剑俱乐部成立登记的批复》《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关于同意上海慧聪瑜伽俱乐部注销登记的批复》《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崇明猎鹰足球俱乐部注销登记的批复》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规定能公开的公文在网站上予以主动公开,免于公开的也按照要求录入系统,准时更新;2023年体育局共制发文件类公文52件,其中13件认定为主动公开,已经全部在网上公开且备案;39件认定为免予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其他政府信息11条,包括建议提案、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上海崇明”门户网站、“运动崇明”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以体育新闻、赛事招标等信息为公开重点,共发布体育动态新闻45条,通知公告9条。 微信公众号以各类赛事资讯、便民措施、场馆开放等信息为公开重点,目前关注量13230人,全年发布信息175条,累计阅读量13.2万次。 (五)监督保障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做好信息制作、上报工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工作提早部署、层层把关,重要信息亲自批阅、严格审核;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参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加大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政策解读形式需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此,我局下一步将不断完善机制体制,筑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严格把控公开信息的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民众主动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对具体的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入推进形式和内容更丰富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提高市民度与社会关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办理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区体育局共承办建议提案9件,代表建议5件、提案4件(其中主办1件),按照区府规定的办理期限,区体育局收到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已按期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均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