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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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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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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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7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崇明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拓展统计法治宣传广度。按照全面依法治区总体要求和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法治职能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项工作,统计法规科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牵头贯彻落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专题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统一思想认识。

(二)提高站位,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压实责任。根据国家和市统计局统一要求,制定《崇明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崇明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压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在各阶段、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二是抓好学习贯彻。对照任务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学习、全体机关干部专题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11次。同时,编写并下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文件精神内容的传达提纲,推动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党委政府学、基层统计机构学、统计调查对象学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和掌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崇明实际,制定《崇明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分专业组织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围绕重点和重要指标开展自查。同时组成6个指导小组,赴18个乡镇、9个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实地督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对于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立回头看机制,确保自查自纠见实效。

(三)多措并举,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围绕重大普法纪念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区统计局与乡镇、企业上下联动开展“9.20”统计开放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通过骑行宣传、访摊位、进商铺、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宣传到位。举办《统计法》颁布40周年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联合城桥镇在崇明区核心商圈万达广场设摊宣传。现场通过布置宣传展板、主题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以及街头采访等形式,普及统计法律知识,现场宣传活动共发放1000多份宣传品。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崇明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违法案例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内容12篇。组织全局开展宪法宣传周、行政复议法线上竞赛答题活动,全体机关干部踊跃参与。

(四)坚持专业核查与执法检查并行,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1.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质量管控要求,制定印发了《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组织各相关专业针对重点统计指标开展实地核查和企业自查,进一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完成“四上”单位实地核查全覆盖。推动统计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执法检查企业77家,并对检查发现问题的28家企业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8家企业。探索建立《上海市崇明区统计约谈制度(试行)》,对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18家企业逐一开展统计约谈,向企业法人、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指出其在履行统计调查对象义务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其整改并采取措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实效。一是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充分运用并完善统计法治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提升统计执法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局、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学习中央、市最新法治精神。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技巧培训,提高执法的严谨性和专业性,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规章条文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区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

要求每月认真组织开展全局机关干部学习,全体机关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学习。但我们思想认识高度与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差距,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文件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入,集中学习方式比较单一,学习内容只流于表面,没有深入剖析。

(二)开展统计普法活动的方法不够多样性

统计普法活动的方法还不够多,形式还不够活。统计普法活动还以传统的宣传模式为主,宣传面不够广,社会参与积极性不够高。统计普法适应新形势新方式的宣传能力不够突出。

(三)建立统计数据质量长效管理意识不够强

统计执法检查、专业核查发现,企业对建立统计数据质量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识不够强,导致对本单位数据监管不到位。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法,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一是自觉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动“会前学法”活动,带领中心组重点学习《宪法》《行政复议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二是结合本单位党组会议作专题述法。围绕知法、守法、宣法、用法4方面进行阐述,不断提升依法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抓好对领导干部的重点学习宣传。向本区相关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发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文件选编读本》,明确要求各单位将学习贯彻情况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统计管理水平。

(二)主动送法进党校、进基层、进企业

局主要负责人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严守统计法律底线”为题在崇明区2023年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授课。邀请市统计局执法稽查处领导进党校向全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授课,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带队走访建设镇、陈家镇、生态企业集团等基层单位调研统计法治工作,实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工业、商业、服务业企业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主题教育调研活动,为企业送上《统计法》相关宣传资料。

(三)统计系统全面开展学习,持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

组织全区统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均开展专题学习会。通过贯彻学习,推动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组织全局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宪法》《行政复议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集中观看普法宣传视频。持续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结合统计年定报培训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开展统计法规培训,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培训对乡镇、区属国有企业统计人员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4期全区“四上”法人单位法治宣传暨统计业务培训班,对“四上”单位法人、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面对统计法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2024年区统计局将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在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文件选编》《统计领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选编》的再学习再研究。持续深入巩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继续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落实防惩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督不力、执法检查不规范、基层统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深化普法宣传,提高全民统计法治意识

按照国家、市“八五”普法计划统一部署,继续抓好“八五”普法的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实施“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宣传活动;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配合全国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计执法检查,深入基层、企业“送法入点”,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渗透警示教育;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

(三)推动约谈促整改,强化成果运用

通过约谈企业及时督导乡镇、区属国有企业深入剖析统计数据差错问题产生的根源,重点查找基层对辖区企业统计服务指导的薄弱环节,抓好系统整改,强化建章立制。推动加快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将统计台账规范、统计数据报送审批等重要事项纳入统计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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