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区属国有企业统计工作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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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2001202300005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统字〔2023〕6号

  • 成文日期:

    2023-04-25

  • 发布日期:

    2023-05-08


各科室、普查中心: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区属国有企业统计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

2023年4月24日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领导干部
联系乡镇、区属国有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推动全区统计工作整体上水平,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崇明区统计局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区属国有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一、 工作目标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着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以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为重点,着力拓宽统计服务领域;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增强解决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的能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准确把握大势、以科学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参加对象

局领导和各科室,联系全区18个乡镇和9个区属国有企业(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工作内容

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了解基层在统计力量配备、统计数据采集、统计调查开展、统计法治建设等工作过程中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新时期的统计工作进行了解、沟通和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对应联系分组安排开展好各项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联系基层制度的推进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加强调研,密切联系。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要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与基层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三)接受监督,严明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轻车简从下基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基层意见。

 

附件:1.联系乡镇、区属国有企业登记表;

   2.联系乡镇、区属国有企业安排表(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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