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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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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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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崇明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崇明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崇明区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统计局依法治统的工作要求,以推进依法治统为主线,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优化统计法治环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为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全区统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围。现将一年来的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确保全年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项工作,统计法规科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牵头贯彻落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根据崇明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区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全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合理安排,明确了目标、提出了措施、突出了重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的放矢、稳步推进。
二、全面开展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一是积极营造尊崇统计法治的良好氛围。组织全区统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积极开展“八五”统计普法宣传,利用各类会议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结合统计年报培训工作,通过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组织全区400多家“四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法治宣传暨统计业务培训班,重点宣讲《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大提升了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的知晓度和关注度,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构建协同监管新局面
一是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今年,我局共执法检查129家“四上”单位及5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处罚3家单位。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和方法,切实做到检查行为规范、检查程序正当、适用法律准确、检查过程全程留痕,确保执法检查的合法性、有效性;二是构建协同监管机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并对联合检查中发现数据质量有问题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我局坚持将统计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领域、范围和频次,既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更好的发挥政府服务职能,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执法人员服务意识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所在。我局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加强统计人员管理
按照市局执法程序化、规范化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对全区“四上”单位执法检查时,派出2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全程参与执法,并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及时指导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证重新申领的情况汇总以及向上申报等一系列后续工作。2022年,我局使用国家统计执法证合计360余次,使用情况均登记在册,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规范使用执法证。
(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权利
我局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统计,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活动,做好有关统计行政答复、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生效的复议决定和判决裁定,认真对待复议建议和司法建议,开展统计行政复议工作。近几年,我局没有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
五、下阶段工作思考
2023年,我局将继续依托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有计划的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持续深入巩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整治工作;二是深化普法宣传,提高全民统计法治意识。按照国家、市“八五”普法计划统一部署,继续抓好“八五”普法的各项工作。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配合全国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计执法检查,深入基层、企业“送法入点”,开展以案释法渗透警示教育;三是继续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明确检查重点,细化职责分工,强化督办考核,坚决纠正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查案不实、责任追究不到位的现象。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