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0012022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统字〔2022〕5号
成文日期:
2022-06-24
发布日期:
2022-07-0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园区: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上海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统办字〔2022〕1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崇明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将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崇明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2022年度崇明一套表调查单位
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上海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统办字〔2022〕18号)要求,结合崇明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一套表调查单位是现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其真实性和基础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此次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目的,就是要杜绝弄虚作假,夯实统计基础,为统计调查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调查单位数据。
二、检查对象
2021年以来全部“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单位情况。
三、检查内容
入库退库检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入库真实性
重点核实入库单位行业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达到规模(限额)以上标准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重复报送、是否虚增规模、是否违规打捆等。
(二)退库真实性
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是否存在年底瞒报财务月报营业收入虚假退库等。
(三)数据报送真实性
重点核实新入库单位是否瞒报或漏报工业总产值、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的上年同期数,是否虚报当期数等。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
此次检查采取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自查和区级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
(一)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自查(2022年6月-7月底)
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组织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对照调查单位自查底册,检查2021年以来全部“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单位情况,填写《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检查情况一览表》和《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检查情况汇总表》,7月30日前将以上两表和自查工作报告报区统计局。
(二)区级抽查(2022年8月)
区统计局对部分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落实专项检查方案、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抽查。对部分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自查单位情况开展实地复查,检验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工作质量。
五、组织实施
1.调查单位自查底册由区统计局整理。对于在2021年中发生统计管理关系调整的单位,由迁入地所在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负责。
2.区统计局成立区级检查工作组,负责全区的检查工作。检查组组长由区统计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成员由区统计局工业与投资统计科、农业与服务业统计科和普查中心等科室专业骨干组成(有统计执法证人员优先)。
3.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应积极配合区级检查工作组完成检查工作,被检查单位所在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统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陪同检查组人员现场检查工作。
六、检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
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是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对更好地发挥统计作用意义重大。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统计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落实各项检查工作精准到位。
(二)确保检查质量
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检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抓细抓实各工作环节,紧盯工作进度,深入一线实地了解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在检查工作期间要严明纪律,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四)强化协作配合
各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要充分利用检查结果改进和完善统计调查工作,在检查工作中如发现重大统计违法线索,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区统计局。
附件:
1.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检查情况一览表
2.乡镇、区属国有企业集团检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