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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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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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5-01-2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水务局主动公开文件35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水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后申请人主动撤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水务坚持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所有公开信息均经过审稿、复核、科室确认,最后于协同办公平台发布。

(四)平台建设

积极做好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信息错误。用好新媒体平台,崇明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崇明水务海洋”为广大群众提供资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随着公众关注度不断提高,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渠道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 二是有的栏目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坚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每季度公开供水水质信息。主动公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相关节水宣传活动。

2.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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