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 的专家咨询论证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09 14:40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5-09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局从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专家,通过通讯的方式对《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论证。有关情况如下:

一、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

我局共邀请了3位专家进行论证,具体是:

1.孙建平 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院长(应急管理领域专家)

2.金鹏飞 市水务局建管处副处长(防汛综合领域专家)

3.朱晓峰 市水务局防御处四级调研员(防汛综合领域专家)

专家的选择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与决策事项均无直接利害关系。专家独立开展论证工作,并提出论证意见。

二、专家论证意见

(一)制定《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的必要性

专家一致认为,本区制定《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很有必要。《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的编制,能指导本区防汛部门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崇明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维护本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的可行性

专家认为,《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具有良好的可行性。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包含了“总则、风险评估、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预案管理”等内容,符合《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体系性强、要素完备、主体内容规范、责任分工合理、响应设计明确、措施具体、文本表述清晰,能体现崇明区防汛防台工作特点。

(三)《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的科学性

专家认为,《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符合科学性要求。一是依法制定。《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国家及地方对突发性事件预案编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符合本区实际。《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在大量收集整理基础资料、调查分析本区防汛防台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体系严谨,职责明确,措施得当,满足本区防汛防台工作需求。三是充分听取意见,集聚各方智慧。《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在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乡镇、各防汛成员单位意见、向公众征求意见、调查问卷等一系列程序而形成,内容经过反复研究完善,体现了各方的意愿和智慧。

三、专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孙建平专家

主要意见:在“风险评估”部分要充分考虑耦合、关联、次生衍生等安全风险分析,特别是“风、暴、潮、洪”四碰头的极端情况,因此,有必要考虑四碰头背景下的三断(断水、断电、断路)问题,进而推动各领域、各环节防控关口前移。

采纳情况:已采纳。在第七章“应急保障”第三点“专业保障”中,明确防汛防台时供电、供水、供气以及交通保障措施,同步要求区供电、供水、供气以及交通部门制定专项防汛应急预案,并与区级防汛预案做好衔接。

(二)金鹏飞专家

主要意见:建议在一级响应防御提示中修改与“六停”措施相对应表述。

采纳情况:已采纳。将一级响应防御提示中有关停课、停工、停产、停业等措施修改成“六停”要求下的相关措施表述。

(三)朱晓峰专家

主要意见:建议将第五章“应急响应”第六点“应急结束”中“当区气象部门或市防汛指挥部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区防汛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调整为“当区气象部门解除有关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后,由区防汛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采纳情况:已采纳。在相应章节中作调整。明确区防汛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状态依据区气象部门解除有关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